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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好使管用的法 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20-08-20 21:16

  《哈尔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实施一年后,学校、配餐单位及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携手实现良性互动——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哈尔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2019年8月5日,《哈尔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时隔一年,这部全国首个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用餐提供了哪些法治保障,发挥了哪些法律效力?日前,记者走访多部门了解到,法规“上岗”以来,学校、配餐单位、教育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四方已形成良性互动。预计今年年底,除中小学、幼儿园外,养老机构以及救助站约2000家机构或单位将建立食堂视频监控展示系统,实现明厨亮灶,纳入“阳光食堂”监管。这部集萃冰城人大良苦用心的地方法规,持续发挥效力,为哈尔滨市百万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筑起一道道屏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哈尔滨市学校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

  首部“地方校园食安法”出台的背后

  学生用餐安全问题,一直是家庭乃至社会的关注焦点。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二处处长尹皓说,回应社会关切,抓住“问题导向”是市人大常委会一直恪守的立法理念。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对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收到的1129件代表建议进行研究时,关注到部分代表针对中小学校学生用餐安全提出了立法建议。代表的建议,反映了百姓的呼声。法制工作委员会立即启动该项目立法必要性及可行性的论证工作。经调研发现,国家和我省虽然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但对学校用餐安全的规定却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近几年,我市学生用餐安全情况虽然总体平稳,没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但部分学校食堂、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仍存在着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隐患。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提升学校用餐安全管理水平,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制定相关法规,为依法有效监管学生用餐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2018年,制定《哈尔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为议案提报主体,法制工作委员会承担法规的起草工作。由此,《哈尔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工作正式启动,该法规也成为我市第一部从代表建议转化为立法成果的地方性法规。

  师范附小等哈市多家中小学都已实行“陪餐制”。

  小切口立法保证学生配餐安全

  “立小而精的法、立特色鲜明的法、立好使管用的法”,是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秉承的立法理念。经过大量缜密深入调研,立法工作组摸清了家长、学校、配餐单位、监管部门等各方面的立法需求,从小切口切入,严格规范配餐企业,设立明厨亮灶实施监管,同时配餐车享有“绿色通行”优待。

  学生用餐食品安全涉及食品原料采购及贮存、食品加工制作、备餐、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多个环节,并与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制作场所设备配备及流程布局等相关。国家实行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对上述事项已提出了明确要求。鉴于此,我市立法从小切口切入入手,经过大量缜密深入调研,摸清了家长、学校、配餐单位、监管部门等各方面的立法需求,以调研掌握的问题为导向,严格规范配餐企业,设立明厨亮灶实施监管。每一个条文的设计都是针对问题、解决问题,旨在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现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上位法仅作原则性规定或者没有规定,根据我市实际又确有必要予以规范的,进行细化、补充,突出时效针对性,体现操作性。

  由配餐单位为学生提供用餐服务是我市市区中小学生在校的主要用餐方式之一。为保证学生配餐的安全和质量,法规根据调研中反映的问题,通过4条11款对学校确定配餐单位的程序、配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送餐接餐要求等进行了细致规范。一方面要求学校选择量化分级食品安全管理为最高等级的配餐单位为学生供餐。同时保证家长在选择配餐单位时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规定学校组织家长根据量化分级食品安全管理为最高等级的配餐单位名单,投票选出三至五家配餐单位,再由学校根据家长投票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综合供餐能力、配送时间、配送距离、食品安全信用情况等因素确定配餐单位,将学校决策与家长参与有机结合,避免了学生配餐完全由学校决定带来的弊端。还要对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进行细化,要求配送当餐加工制作的食品,科学确定出餐及送餐时间,保证配送食品的温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配备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在配送前要清洁配送容器和车辆的车厢等,以法规规范促严格管理。

  同时,针对我市采取限制交通措施的路段较多,对学生送餐车辆送餐期间的通行、停靠产生了一定影响的现实情况,为更好地保证配送食品的温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使学生能够及时吃到热乎可口的午餐,规定“配餐单位学生送餐车辆送餐期间确需在采取限制交通措施的路段通行、停靠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支持”,为送餐车辆的通行提供了方便。

  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实行“明厨亮灶”,通过信息化手段展示食品加工过程,有利于促进加工制作者诚信自律,更好地实现社会监督。2017年,我市由政府投入,在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开展“阳光食堂”工程建设,即在食堂的重要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通过网络平台实时展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示食品原料采购、供餐食谱等信息,接受监管部门和家长监督。为使该项工作能够收到预期效果,法规对“阳光食堂”建设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定,明确了组织实施的政府部门,食堂需要安装视频监控的重点区域,以及学校保证食堂视频监控有效运行、向家长公布监控二维码等责任。家长可以利用手机终端,实时了解食堂的加工制作情况,在实现监管部门在线监督的同时,也保障了家长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食堂后厨“可视化”。

  法规落地一周年成效凸显

  《哈尔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于2019年8月5日正式施行后,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规展开了学校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供餐模式全面摸底,对食堂安全管理员配备、食堂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台账记录、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齐政一告诉记者,安装监控设备是阳光食堂的标配,有了立法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也有了底气。今年年底,哈尔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养老机构以及救助站的食堂,将全部纳入阳光食堂建设,实现阳光食堂全覆盖,2000多个机构和单位,将全部纳入阳光食堂监管,实施明厨亮灶监管体系。

  在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中,学生食品安全是最高级。据了解,配餐企业为学校提供配餐,需全部达到优秀等级,曾经日产千盒、位于道外区的云升配餐公司,按照法规指导,将学生配餐的选择权交给家长,家长在实地考察后,认可云升的服务和质量,随着口碑发酵,云升的加工间已由200平方米提档升级到1800平方米,日供餐量约10000份。

  市教育局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处长张信章说,在疫情期间,法规给予了监管部门更精更细更实的指导,复课后,配餐车消杀,入校人员安全检疫等相应提升了级别,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城管局以及公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规范选择程序,建立食安长效管理机制。

  “我们还将推广阳光食堂的管理模式,为全市35家配餐企业安装监控设备,届时更多百姓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全程监控配餐流程,保证食堂、配餐企业都能够在阳光下运营。”齐政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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