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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哈尔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20-11-18 21:02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计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哈尔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条例)的安排,11月11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洪庆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及市文明办等部门负责人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道里、松北、南岗、香坊等区和尚志市、方正县等地听取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到各地公园广场、居民区、商场及行政审批中心等进行实地检查。期间,检查组还分别深入爱建、松安、芦家、建筑等街道及尚志镇、德善乡等人大代表联络站,交流座谈条例实施以来的所见所感和意见建议。

  据了解,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执法检查旨在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依法履职效能,进一步引导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大力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推动哈尔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以法律武器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孙洪庆指出,条例的出台是落实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建设法治哈尔滨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城工作和成果巩固的重要推动,其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当前正处于条例颁布实施初期阶段,首要工作就是要动员一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覆盖面,不断增强市民法治和执行意识。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明确法律职责,结合各自职能抓好落实,在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保障措施等方面开展好自检自查,并纳入工作日常,逐步完善提升。

  孙洪庆要求,各级人大代表要以身作则、履职尽责,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带动并影响身边群众和所在单位积极参与践行,促进全社会文明行为的养成。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的“载体”和“阵地”作用,将该项工作纳入联络站日常工作,创新多种形式宣传、监督、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促进执法部门文明执法、窗口单位更好服务,塑造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为哈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摄影:赵 亮  作者:孙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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