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 新 立 法 形 式 丰 富 立 法 成 果 提 高 立 法 质 量
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铭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黄玉生、孙洪庆、杨杰、马旦曰、李四川出席会议,副主任顾福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作学习交流,传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交流会”精神和栗战书委员长在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传达省委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假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听取关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落实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会议强调,要全面把握和深刻理解中央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和指示精神,突出地方特色,不搞“鸿篇巨制”,切实解决问题。要坚持立小而精的法、立管用的法、立特色鲜明的法,并将其作为我市立法工作积累的宝贵财富加以完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工作大局,研究现实问题,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十四五”规划纲要,创造性地研究我市立法项目。要坚持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加强人大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合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要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创新立法形式,不断丰富立法成果,提高立法质量。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好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共识,落实全会要求,紧盯目标任务,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人大贡献。
会议还听取并讨论了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关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说明、关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等。
摄影:赵 亮 作者:孙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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