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全体会议。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市发改委、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财经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时审议并通过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以上三个报告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原则上同意三个报告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
会议指出,“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较好地贯彻了中央和省委规划建议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面体现了市委《建议》精神,紧紧围绕发挥省会城市龙头带动作用,提出的全市未来五年及更长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与国家和省规划相衔接,总体安排积极可行,符合我市实际。
会议认为,2020年,全市上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总体企稳向好,社会和谐稳定,民生保障有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总的来看,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全年经济增速由负转正,主要指标好于预期,成绩来之不易。市政府提出的哈尔滨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面贯彻了中央及省委、市委提出的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符合我市实际,工作措施切实可行。
会议认为,2020年,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及持续加大的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影响,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集中财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及民生领域的重点支出需要,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预算草案,预算安排统筹考虑了当前的经济形势及我市发展战略、发展定位所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收入安排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支出安排有保有压,重点突出,各项措施切实可行,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