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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 助力冰城棚改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21-08-27 08:55

  棚户区的概念是如何界定?市级棚改项目土地出让计划情况和进展情况如何?土地出让及安置房建设情况如何……

  8月26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棚户区改造专题询问会议上,询问者先后对棚户区改造规划、改造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改造过程中的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发问,问题针对性极强,点中要害;应询者答复态度诚恳,回答掷地有声。一问一答间,问出了痛点和深度,答出了责任与担当。针对棚改工作这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专题询问有效督促了政府部门履职尽责,人民群众对将来能享受到更优质的人居环境充满信心。

  “六严禁”——棚户区界定标准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改善人居环境和居住条件的一项重大举措,既能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也能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2008年以来,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已为全市20.4万户低收入家庭解决了居住困难问题。

  “省政府确定了三年完成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但是在我市主城区内的个别地方,还有一些平房,没进行搬迁改造,它们是否属于棚改范围,我市对主城区和棚户区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李树钰委员开门见山,直击百姓关注焦点。

  市住建局局长张雪春表示,哈尔滨市主城区范围及棚户区界定标准,原则上为三环以内、符合国家“六严禁”要求的、基础设施不完善、低矮破旧、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集中成片平房区域。

  改善区域居民居住条件环境

  “对于那些不符合国家‘六严禁’要求,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确需改造的危旧楼房,是怎样考虑的?”就“六严禁”这一关键词,李荣焕委员“刨根问底”。

  市住建局局长张雪春诚恳作答。针对我市主城区内不符合国家棚改“六严禁”等政策规定的区域,下一步将通过我市大力推进的“城中村”改造,道路拓展打通,公园、绿化、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历史街区保护等方式推进区域改造和项目建设,改善区域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针对二环以内、主要街路两侧的环境脏乱差、低矮破旧,影响我市市容的、不符合棚改政策要求的“城市疮疤”地块,2019年以来,我市共谋划选取了36个二环以内的城市疮疤地块先行实施改造,通过拆违、征收等方式已实施改造了28个地块,其余8个地块由于维稳评估未通过,或需要同步供热改造等原因尚未实施改造。

  针对设施陈旧或不完善,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楼房,如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我们将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方式适时安排改造计划,予以修复、修缮。同时,已经省、市人大批准的《哈尔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中已明确,房屋所有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承担按照房屋设计用途或者批准的使用功能合理使用房屋、定期检查维护房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等责任。下一步,我市将另行制定出台危险房屋的维修加固、拆除等安全处置管理办法,妥善解决危险房屋安全问题。

  棚改项目土地出让计划进展顺利

  “棚改工作报告中提出,通过棚改地块出让回笼资金,滚动使用,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今年我市市级棚改项目土地出让计划情况和进展情况如何?”胡成栋委员十分关切棚改资金使用情况。

  对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宋立伟表示,本年度城八区(不含哈尔滨新区)棚改项目计划出让土地共计39宗,面积167.17公顷,预计成交价款202.49亿元。7月份以来,该局指定供地工作推进明细表,明确责任分工和各环节完成时间节点及责任人。通过每周召开的推进会,实时掌握土地挂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棚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宗地测量、规划条件、地价评估、供地方案编制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和区政府限时完成土地征收、灭籍、土壤污染调查等相关工作,并定期向市政府汇报,确保供地方案在政府批复后可立即组织挂牌出让。

  非主城区棚户区改造逐步推进

  市政府棚改工作报告中提到的省委、省政府对棚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三年完成主城区棚户区改造,那么,非主城区的棚户区还将继续改造吗?

  就周玉丰委员关心的话题,市住建局局长张雪春表示,针对非主城区的棚户区改造事宜,住建局将按照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科学确定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让困难群众早日搬进新居”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住建部起草并正在征求意见的《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中“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减少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的新要求,组织各区政府,适时开展调查摸底、经济测算,制订改造方案,确定改造计划,报请市政府审定后组织推进改造工作。

  棚改项目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按照国家棚改政策,市级统筹棚改项目由国有企业实施,我市由哪家国有企业统筹实施,目前的整体推进情况、土地出让及安置房建设情况如何?王述强委员提出心中的疑问。

  市城投集团总经理邵兵对此进行了解答。他说,城投集团下属棚投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来,分四期启动实施了29个市级棚改项目,总征收土地面积1014万平方米,征收居民3.7万户,预估总投资462.8亿元,实际已完成投资345.7亿元,完成征收并安置3.4万户。

  在安置房建设方面,已建成项目5个,安置房1.2万套,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提供地下车位2704个;在建项目1个,总建设规模约12.1万平方米,安置房0.1万套,提供停车位345个。除已建成安置房外,因项目需要外购11011套,通过对居民的安置,实现了对其他国有企业现有空置住房的消化。

  另外,市级棚改项目在推动城市环境面貌和功能品质整体提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优势凸显。一方面提供了大量市政公益用地,相继建成北十六大街、红滨广场等公园和广场,二商店、闽江路东棵街、新一片区为路桥建设提供大量路桥用地。市级棚改项目总计提供500余万米的市政公益用地,占总面积的50%以上,棚投公司先期完成投入,为后期的再征收节约了大量成本。此外,进一步拉开城市骨架,通过对中心城区的征收改造,把被征收居民安置到民生尚都福园、东直家园、文政佳园等安置小区,实现了居民的外移,缓解了中心区的交通出行等各方面压力。

  【名词解释】

  “六严禁”规定具体为:一是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二是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三是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四是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五是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六是严禁将对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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