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机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时刻绷紧意识形态安全弦,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积极应对、精准防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李四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会上还宣读了《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通报机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和机关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情况。
会议要求,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原则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人大作为政治机关,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人大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干部管理考核、纪律检查工作之中,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
会议强调,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把防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提高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动态排查梳理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和主要风险点,做到任务落实不马虎、阵地管理不懈怠、责任追究不含糊,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将意识形态领域学习教育纳入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树立人大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会后召开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第十次会议,通报市委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情况的反馈意见,对市委考核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查摆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会议还围绕修改完善优化《中共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工作。
当天,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与常委会机关党组,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就“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回头看”这一主题,进行了专项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