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由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时鹏远带队的调研组一行,赴松花江太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哈尔滨、绥化两地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以及哈尔滨、绥化、肇东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人员,召开协同立法调研座谈会。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兴阁、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元学参加调研座谈。
据了解,为保障哈市主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拟制定《哈尔滨市松花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并于今年5月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由于条例草案适用范围超出了哈尔滨市行政管辖范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哈尔滨市与绥化市协同立法的解决方案。当天,调研组来到松花江第一、二水源地,了解太平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工程建设情况以及哈尔滨市与肇东市各自管辖的保护区范围,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座谈中,与会人员就协同立法有关问题达成共识。刘兴阁介绍了哈市前期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指出制定条例草案利在千秋、造福百姓,市人大常委会将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全力做好立法相关工作,把好事办好、办实。李元学在座谈中表示,协同立法是创新之举、大势所趋,将全力支持、打好配合,共同为保护好松花江水源地山青水绿贡献人大力量。
时鹏远对双方积极、诚恳的表态给予赞许,他强调,一江居中、两岸受益,哈、绥两地人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协同立法破解难题,为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提供法治保障,按照协同立法、隔江而治,划清职责、明确任务,加强沟通、共同保护的原则高效推进立法进程,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回应群众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