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及选举时间
北京市40名,天津市31名,河北省116名,山西省60名,内蒙古自治区53名,辽宁省86名,吉林省53名,黑龙江省76名,上海市48名,江苏省133名,浙江省89名,安徽省103名,福建省66名,江西省76名,山东省159名,河南省160名,湖北省103名,湖南省109名,广东省160名,广西壮族自治区87名,海南省22名,重庆市55名,四川省136名,贵州省69名,云南省87名,西藏自治区20名,陕西省65名,甘肃省48名,青海省20名,宁夏回族自治区20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6名,香港特别行政区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12名,台湾省暂时选举13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78名,其余255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3年1月选出。
各省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及选举时间
北京市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81名;2022年11月20日以前选出。
天津市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710名;2022年11月下旬选出。
河北省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名额为779名;2022年12月选出。
山西省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552名;2022年12月15日以前选出。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44名;2023年1月5日前选出。
辽宁省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19名;2023年1月6日前选出。
吉林省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20名;2023年1月8日前选出。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89名;2023年1月前选出。
上海市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70名;2023年1月前选出。
江苏省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08名;2023年1月10日前选出。
浙江省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41名;2022年12月15日前选出。
安徽省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50名;2023年1月前选出。
福建省
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61名;2023年1月6日前选出。
江西省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13名;2023年1月选出。
山东省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930名;2023年1月上旬选出。
河南省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935名;2023年1月选出。
湖北省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32名;2023年1月8日前选出。
湖南省
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74名;2022年12月底前选出。
广东省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03名;2022年12月10日前选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03名;2022年12月20日前选出。
海南省
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97名;2022年11月30日前选出。
重庆市
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70名;2022年11月中旬至12月选出。
四川省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94名;2023年1月5日前选出。
贵州省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07名;2022年12月选出。
云南省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38名;2022年11月30日前选出。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45名;2022年12月底选出。
陕西省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79名;2022年12月中旬选出。
甘肃省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09名;2022年12月15日前选出。
青海省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99名;2022年12月底前选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00名;2023年1月选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