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部署要求,方正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职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泉、汪志明全程监考。
开展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人大意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坚持和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以来,方正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选举和任免工作,在开展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截至目前,共举行6次考试,有效提升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方正县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完善和推进这项工作,形成常态,确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筑牢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