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会议学习和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精神;同时就《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集体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兴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交流了学习体会。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分别向法制委员会汇报了《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及修改情况,各委员对两部条例的重点,难点及矛盾焦点问题发表了审议意见。

会议指出:
法制委员会要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今后的立法工作。会议强调:
要用良法保障善治,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于可操作性,高质量立法离不开法制委员会认真负责的审议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相关处室要整理好本次的法制委员会各委员的审议意见,形成完备规范的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