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钢代表建议:《哈尔滨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立法
鉴于我市急诊急救指挥调度系统整体水平落后、运输效率低等诸多问题,王钢代表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政府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投入和协作关系;通过立法明确急诊中心调用政府“医疗云”信息、对特殊患者使用“财政”或“卫健部门”特殊救治经费的权利,同步政府公安“交通云”信息、使用对呼救患者定位的权利;通过立法确定急诊中心和急诊网络中各医疗单位的关系和主体责任;通过立法明确社会化患者运输机构和慈善救治机构在急诊急救中是否可以参与;通过立法保障院前医疗急救的智慧化、信息化水平与时俱进,缩短抢救时间,为病人争取更多生机。
市司法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我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是否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实际管理需要,进行研究论证。如确需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为明年立法项目。
积极组织开展前期调研,通过梳理、整合其他城市关于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法规条例,已拟出符合我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实际的条例初稿。下一步,市卫健委将结合实际管理需要,进行研究论证,按照有关规定申报立法项目,通过立法进一步提高院前急救的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