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9月10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由有关专家、非遗传承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视察了我市部分国家、省、市级非遗项目。
调研组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见证,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和身份认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赓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要密切关注执法检查后国家对非遗工作提出的新意见新要求,进一步依法加强非遗保护传承。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系统建设,推进非遗整体存续水平提升;要立足保护工作实际,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激励和扶持力度,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奠定人才基础;要守正创新合理开发,保护挖掘并举,传承创新并重,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注重在产业发展中植入非遗产品,让非遗与旅游等特色产业深度融合,迸发新光彩、绽放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