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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听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情况汇报

责任编辑:市人大办公厅秘书二处 2007-04-27 09:58

  4月23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斌带领市人大农林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深入阿城区和宾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和阿城区、宾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了解了种子站、所经营情况,与部分经营者、农民代表进行了座谈。市农委、阿城区、宾县的有关领导陪同调研。

  农林委员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以广泛宣传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增效,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种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种子选购、使用、真假识别常识,发布种子供求信息、法律法规、品种简介等相关内容。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不断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印发《种子法》宣传单10万余份,发放宣传手册2万份,举办培训班280期,培训人员5万余人。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确保用种安全。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坚持做到了“四检查”、“三把关”、“二发挥”、“一规范”。2006年全市共查处违法经营种子案件157件,没收假劣种子1万多公斤,有力地打击了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化经营体制改革,服务农业生产成效显著。按照国家要求,大力推进种子管理与经营分开,积极开展种子企业改革改制,发展多元化经营,让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通过自主研发和联合开发,选育出东农、龙单等玉米品种30余个,水稻系列品种13个,大豆品种22个。同时认真组织抓好品种的试验、示范和主导品种的推荐工作,大力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2006年,我市良种在粮食增产中贡献率达3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99%以上,比国家规定的高4个百分点,优良品种覆盖率达80%以上。

  农林委员会指出,虽然我市在贯彻实施《种子法》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区、县(市)种子经营体制改革没有完全到位,管理和生产经营权混淆不分;二是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和执法手段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种子经营市场应进一步规范。

  农林委员会建议,要强化依法兴种、依法治种意识,继续加大《种子法》宣传力度,注重增强宣传实效性。进一步理顺种子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强化执法,大力加强种子市场管理,严厉查处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加大投入,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提高检测水平,从源头把好种子质量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斌在阿城、宾县及调研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他反复强调,种子安全是根本,它涉及到农村的千家万户和国家粮食生产的安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对贯彻实施好《种子法》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依法办事,深化种业经营体制改革,以市场为导向,组建集选育、科研、生产、经营、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种子集团,向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优良品种,促进我市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市人大农林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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