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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

责任编辑:市人大办公厅秘书二处 2010-07-28 10:03

  7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忠信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组实地走访了南岗区车管所、市电子交警处罚中心和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踏察了中山路沿线,并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铁强、姚建亭、张福庆、才殿国、范德武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视察,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王小溪,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同志陪同视察。

  通过视察,组成人员对近年来我市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总的认为,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从优化环境、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力度;强化对机动车及驾驶员和道路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将交通事故发生率控制在最低限度;坚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违章问题;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建设了一只严谨高效、作风优良、执法为民的交通警察队伍,全面提升了我市的交通执法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实现“超越自我、再塑形象、奋起追赶、努力晋位、把哈尔滨建设成为现代化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和“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发展战略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视察中,石忠信主任强调交通是城市的形象和命脉,重要性和关键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公安交警部门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顺畅、紧密配合,在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执行。二是持续开展交通整治,有效净化了路面秩序。三是注重依法加强交通保障,优化了道路通行环境。四是坚持打造民生警务,进一步构建了警民和谐关系。五是规范执法执勤,提升了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

  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石主任提出了要求:一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守法氛围。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检查宣教活动的开展情况,要让全社会都全面了解、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遵守,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二要继续抓好科学管理,确保交通安全顺畅。我市当前的交通体系还比较脆弱,堵点、乱点较多。随着机动车辆的迅速增多,对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希望对此要有清醒认识,提前谋划。要认真研究新情况,积极破解新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有针对性地、科学地开展秩序管理工作,加快提高科技化交通管理能力,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三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树立交警良好形象。要继续认真抓好交警的教育培训和执法考核工作,严格规范其执法行为,使之认识到罚是手段,教育是目的。要疏导好交警的情绪,做到风清气正,振奋精神,全力开展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展示交警的良好社会形象。四要多方联手形成合力,综合治理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需要政府的各个涉法部门多方协作,密切配合。希望建设、交通、城管、规划等部门,能够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深入开展综合整治,既要抓好集中治理活动,又要善始善终地长期抓下去,使这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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