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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责任编辑:市人大办公厅秘书二处 2013-02-20 14:32

  《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7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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