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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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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主任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

责任编辑: 2013-04-16 10:05

各位组成人员:

  由于这次常委会需要听取和审议的内容比较多,所以我们特意安排了两天半的时间,主要目的就是尽可能保证有更为充足的审议时间,便于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大家很辛苦,先后审议了《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等4个法规草案,审议了《关于哈尔滨市和区、县(市)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5个报告,审查批准了201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内容确实很多。大家切实担负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认真参加分组讨论,认真发表审议意见,共同努力完成了会议各项任务。这里,我也代表人大常委会班子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会议结束前,按照主任会议的意见,我着重讲一讲如何加强人大监督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中用得最多、最经常、最具体的一种履职方式。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思想认识必须要到位。


  首先,要认识到人大监督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归根到底要受人民监督。1945年黄炎培在延安曾经对毛主席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毛主席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能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主席的回答非常严肃深刻,也明确表明,人大监督是我们党找到的重要的执政手段和道路。应该说,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现阶段,我国有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内监督,有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督,有“两院”的司法监督,还有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但与其它监督形式相比,人大监督,是以宪法和法律为武器,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进行的是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监督的优势,一是民主性,二是全局性,三是权威性,这是任何其他监督都不能替代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代表人民来进行的,“它是一种国家体制”,动摇了人大的监督,就是动摇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也就是说,人大监督具有法定性和不可抗拒性。对这些我们思想上必须有深刻认识,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才能理直气壮地行使好自己的职权。


  其次,要认识到人大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的基本目标,是突出法律的权威性,保证法律的贯彻实施。实现这一目标,仅靠执法主体的自觉性是远远不够的,惟有加强人大的监督,才能保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监督法》就是一部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宪政性法律,其制定出台历经20年,被喻为“二十年磨一剑”。监督法共9章48条,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原则、监督的重点、内容、形式和程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最为关注、最希望规范的问题。比如:在监督的任务上,《监督法》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在监督的程序上,《监督法》有10多处具体的时限和程序;在监督的要求上,《监督法》在跟踪监督、公开监督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些都有着十分鲜明的法定性、严肃性和强制性。《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地方人大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这个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监督法》规范了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行为准则,赋予了至高无尚的权力,也给予了不可推脱的责任。能否贯彻执行好《监督法》,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是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考验。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都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监督法》的主要内容和规定,努力把《监督法》落到实处。


  第三,要认识到人大监督是整个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据宪法有关规定,人大监督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工作监督,一种是法律监督。所谓工作监督,主要是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所谓法律监督,就是不论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还是同级政府,如果他们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规、规章和作出的决议、决定是违法的或者不当的,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有权力、有责任予以撤销。如果人大不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不到位,都是失职行为。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上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途径,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服务推进新战略,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定的新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决议》。通过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统筹城乡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职业教育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推动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研究出台了11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促使金融部门为松浦大桥、科技新城基础设施、松花江灌排体系一期工程和哈南工业新城起步区一期工程等60多个项目建设提供了100多亿元的贷款。但是,成绩的背后,问题也同样突出。比如,监督意识不强,很多同志不愿监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存在着怕揽权越位和求稳怕乱的思想。监督力度不足,与中心工作脱节,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小事监督多、大事监督少,一次性监督多、跟踪监督少。监督手段单一,习惯于按行政工作的思维模式思考人大的督政工作,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解决、问责不到位等等。有些问题年年查年年审年年议,虽然有局部改变,但难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今后要逐一进行剖析,找出病根所在,立改立行,拿出切实的解决办法,力争在监督的形式和实效上有所突破。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人大监督工作容易搞虚,不容易做实。增强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我理解,把监督工作做实,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只有敢于监督,才能工作到位不失职;只有善于监督,才能取得实效不越权。具体而言,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围绕中心找准结合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突出重点,抓大放小。当前,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和大局,围绕推进新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把工作重点放到带有根本性的长远重大事项上来,多到困难大的地方去监督,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监督,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监督,使人大监督工作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中切实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同党委工作中心、工作重点相结合。这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也是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地方党委在每个时期总会有若干重点工作,地方人大就应当围绕这些重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选择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更好体现人大监督工作服务大局、支持大局的特点。同时,把本地区的工作重点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更利于人大把握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踏准步调、掌握节奏、形成合力,使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工作同心、同力、同步,有利于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另一方面,要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这是人大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所决定的。近年来,我市人大抓住药品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及农业产业化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一系列的视察、调研、听取汇报等活动,得到了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切实推动了各类民生问题的解决。今后,还要坚持这些好的做法,真正做到,为人民说话,为人民撑腰,为人民谋利。


  (二)勇于创新突破。监督法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七种形式,其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监督、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常年要干的事,质询和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是必要时才干的事。如何用好用活这七种形式,是监督工作能否取得突破的关键所在。一要做实。我们不搞浮光掠影、蜻蜓点水式的监督。对每一个认准了的监督事项,都不能应付了事,参加监督的组成人员和代表要有一付“火眼金睛”,认真抓、反复抓,一抓到底,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在开展“三查(察)”活动时,既要听又要看、既要访又要谈、既要集中又要分散、既要听取汇报又要随机抽样。在执法检查中,要上下结合、联动检查,一法为主、多法结合,执法检查与整改“回头看”相结合,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二要联动。根据不同情况,灵活使用监督形式,并加以综合运用。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既可以在分别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再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也可以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几个突出问题,深入进行专项监督。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为促使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必要时再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使两者互融互补,取得最佳效果。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发现的与法律相抵触的问题,依照备案审查程序,督促制定机关自行修改或废止。三要深化。国内很多地方进行了一些大胆探索。比如,有的市县探索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以后进行满意度测评方式,当场表决,当场公布结果。青州出台了《专项工作报告票决办法》,用“反对票”助推工作改进。再比如,我省安达市年年开展工作评议。虽然,《监督法》叫停了述职评议,但是可以进行工作评议。二者共同之处在于有利于促进工作,不同之处在于工作评议是整体评议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情况,层次高,范围广,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有效措施。安达市把整个工作评议的过程及相关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通报。把满意度测评情况、要整改的问题及整改时限,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效果非常好。相比之下,我们监督的抓手是什么,创新的载体如何确立,各专门委员会都要认真思考,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措施。四要见效。监督要有锋芒,有锋芒才会有刺痛,有刺痛才会有改进。我们在电视上经常看到西方议会启用质询程序,仅撒切尔夫人任期内就接受过上百次质询。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对2009年中央财政决算和国家粮食安全两个专题进行询问,社会关注度高、针对性强、互动效果好。虽然我们对质询和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撤职这几种形式不常使用,但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启动。对认识不到位、没有依法办事或违法行政的,以及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敢于动真格的,采取 “刚性”监督手段,促进问题的解决。


  (三)处理好监督和支持的关系。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更是支持和促进。监督是手段,是程序,支持才是最终的目的和落脚点。一要把握好监督的广度。人大监督主要侧重于对一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或是对“一府两院”某一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而不是对“一府两院”的每一项工作进行审议监督,应有选择地确定一定时期的重点工作来开展监督。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党委工作的中心、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及相关部门需要人大督促推进的工作为监督的首选内容、重点内容,围绕关键,突出重点,确保开展的每一项监督工作都能达到预想的效果。二要把握好监督的深度。人大每年都依法开展大量的监督活动,但因为人大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行政和司法行为,以及监督程序等方面的制约,要在一个年度内将所开展的监督中发现的实际问题都解决好,是有一定难度的。如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时,都要组织大量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写成报告在会上审议,可是对调查研究或审议时发现的问题,缺乏深入剖析,很少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有些问题年年审年年议,可是几年之后,仍然是老问题。同时,人大及其常委会本身也存在着“重审议轻监督”的问题,使人大监督有监无力、有权无威。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大对有关议题的调查研究,做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问题,及时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人大监督“精、深、细、透”。同时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及主任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可以组织视察、明查暗访、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实地检查,看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对办理情况实行销号制,对完成不及时的要进行通报,限期督促整改,从而有力推动“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三要把握好监督的密度。人大监督程序基本上是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并提出审议意见,几个月后,再次听取相关审议意见情况汇报。但是,有的也只是听取一次汇报并提出一些意见后,此项监督工作就算完成了,往往是会议一结束监督工作就结束。对于一些需要跨年度才能完成的工作,这种监督方式就几乎是蜻蜓点水,很难达到实质性效果。因此,这些工作的监督就必须提高监督的频次,只有通过高频次、不定期、不间断的跟踪督办,不断集中“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的兴奋点,提高兴奋度,才能以“量”保“质”,加大各项工作推进力度,切实让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处理好监督广度、深度、密度的同时,也不能矫枉过正,对于有些只要一两次监督就可以达到推动和促进作用的,如阶段性工作等等,或是相关部门落实力度大、进度快的,则不宜过于频繁进行密集轰炸,要让相关部门安心工作,扎实工作,推动工作取得切实成效。总之,不管什么形式的监督,人大、政府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千方百计保证任务目标的完成,在这个大目标下,双方是支持和配合的关系。


  利用这个机会我再说一下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大家都知道,我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自今年下半年至明年初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充分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同时,修改后的选举法,还在选举程序和代表名额分配、代表结构调整以及选区划分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中央和省、市委对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都十分重视,开展了层层培训。为了搞好换届,这次常委会后,我们也马上要举办市和区、县(市)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人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希望大家抢前抓早。需要研究的问题要及早研究,应该准备的事项要提前做好准备,要做的工作抓紧做好,根据省、市部署和各地的工作方案紧张有序地推进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希望大家精心组织。要把这次换届选举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所有工作的中心,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来。要一丝不苟、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大意,确保这项事关大局的重要工作顺利完成。


  另外,各位组成人员对常委会,对我们的各项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也欢迎常委会后积极反映,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理解是工作的前提。希望通过人大常委会这个平台,能与各位组成人员多交流、多沟通、多了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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