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海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冰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
刘根成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曹文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刘玉杰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鲍海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