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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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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专题询问

责任编辑: 2015-04-23 10:30

  3月末,黑龙江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这是省政府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各级政府部门规范行政许可有关情况开展执法检查。4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期间召开联组会议,对省政府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以推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同时,为下一步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行政许可“一法一例”的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奠定基础。

  专题询问会场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盖如垠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述涛、符凤春、胡世英、朱清文出席会议,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郝会龙,省高级法院院长张述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地)和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旁听会议人员。同时,省编办、省公安厅、省工信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卫计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主席台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盖如垠说,我们为什么举行这次专题询问,就是想围绕着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的治国方针,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国务院这两年加大行政改革的力度,下放审批权限,转变政府职能,在面临经济新常态的形势下,通过深化改革,激发社会的创造力。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来,要全民创业,万众创新,那就需要我们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国家在这方面下了很大的力度,从我们省来看,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很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的经济发展环境,昨天省委常委会还专门讨论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很快就能下发。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黑龙江经济发展环境跟全国比起来差距很大。 省委省政府对这个事情非常关心,为了解决经济新常态的情况,真正把我们省的经济搞好,下决心抓好经济发展环境的整治。今年我们要把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执法检查,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政府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工作。这项工作要贯穿全年,我们年初就做了动员,这次以专题询问作为开头,接下来,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通过这种方式,来促进我们省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今天,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还有部分社会群众也来参加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盖如垠主持会议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郝会龙出席会议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郝会龙做省政府就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情况介绍时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代表省政府就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情况作以介绍。

  一、总体情况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决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接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了省编办牵头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省级3月份完成权力清单、6月份完成责任清单和流程图绘制工作,市县5月份完成权力清单、9月份完成责任清单和流程图绘制工作。经过努力,完成了对64个省级部门权力事项的清理,精简比例达69%,保留事项已经形成权力清单,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市县除佳木斯等已经完成外,目前全面启动,正在清理之中。

  二、工作基本原则

  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将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牢牢把握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职权法定原则。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权力源于法授、于法有据。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坚决清理。

  (二)是简政放权原则。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突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便民高效原则。凡是能够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优势的权力,本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下放力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权力清理全过程公开,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接受监督。

  三、主要工作任务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量大,情况纷繁复杂,工作中紧紧围绕“梳理、清理、公开”三个核心环节。

  (一)是梳理现有权力。按照我省工作方案确定的原则标准,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及有关派出机构,依法和实际承担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设在我省的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对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权力事项,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4+X类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摸清底数。对梳理出来的行政权力,本着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本部门权力事项清理意见。

  (二)是开展权力清理。各部门在梳理权力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权力进行清理、调整。没有法定依据的,坚决取消。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权力,依法提请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后予以取消。国家已经明确取消的权力事项,我省对应取消。依法应予保留,但属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除法定应由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使外,按照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便于监管的原则,一般下放到下级政府相应主管部门或单位,就近就便管理。确需保留的权力事项,要按程序办理。

  (三)是公开权力清单。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确认后,除保密事项外,以清单列举形式注明每项权力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和监督方式等,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编办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开。驻我省中直单位的权力事项待其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后再行公布。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将以省政府令形式公布,涉及法律法规的按照中央先立后破的要求,正在履行程序向相关立法机关报批。

  四、推进工作的方法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面临着很大阻力。实践中各部门创新工作方式,严密工作程序,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第一,创新工作方式。我省在全国范围内比较早的开发了“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了信息录入更加规范、审核清理更加高效、查询检索更加便捷、统计分析更加精准,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技术保障。

  第二,严格审核把关。为确保审核清理工作规范严谨,实行“三报三审”工作制度,反复与部门沟通。疑难问题工作组会议研究,遇有分歧事项报请省政府协调解决。经过“三报三审”,所有权力事项的清理意见全部达成一致。

  第三,广泛征求意见。清理过程中,通过网络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书面征求人大、政协、工商联机关和代表、委员、企业界人士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省内6所高校的法学院作为第三方机构进行合法性论证。与部门意见达成一致后,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之前,专门征询了省人大意见,并按照省人大的答复做了相应调整。

  五、工作成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有力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有利于将各项改革引向深入。权力清单的建立,是持续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步骤和关键环节,为其他各项改革提供了样板、注入了活力。

  (二)是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权力清单的建立,实现了依法限定政府权力,以制度保障政府公信力,让行政权力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用职权法定和法治思维来管理政府事务,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确保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是有利于改善全省发展环境。权力清单的建立,摸清了政府部门权力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乘法”,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力。

  六、下步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部署,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将持续深化。下一步,将着重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的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根据“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划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解决庸懒散奢问题。

  (二)是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事项等,提高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权力事项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实行动态管理。省政府正在抓紧开展调研,拟制定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还有很多需要摸索和改进的地方,欢迎省人大和各位代表继续给予监督和指导。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艾书琴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艾书琴提问省编办,1、在清理审批事项,推进权力清单建设的进展工作中,省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清理工作的力度和质量?

  2、目前省级权力清单中,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还有39项。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年内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请问省编办负责同志,我省下一步如何落实中央要求。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戴彤宇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戴彤宇回答说:关于第一个问题,省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高层次推进。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定,抢先抓早,先后召开3次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动员部署。陆昊省长先后3次作出批示。郝会龙副省长、赵万山副秘书长4次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重点分歧事项等。各位副省长也深入各自分管部门进行了专项督办。

  二是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省政府确定省编办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办公厅、法制办等部门配合。首先是各权力部门自行梳理,然后是工作组指导并审核,最后省政府审定。我们组建了专门的工作队伍,从省编制、法制、民政等20多个部门抽调50余人组成工作组,集中办公,强力推进,从去年12月16日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全面部署启动,到今年3月27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清理意见,总共是奋战了100天,我们称之为"百日会战"。

  三是强化政策指导。注重顶层设计,由省编办牵头,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起草了省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黑政办综〔2015〕26号),明确了基本原则、范围对象、职权分类、清理依据和标准、责任分工等。在操作层面上,我们组织研究印制了16000字的《工作指南》,8大方面、70余项细则。组织专题培训,对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共800余人进行了培训和指导。这些措施确保了各单位快速进入角色,工作标准统一。

  四是实行“三报三审”。工作过程中各部门报三次,工作组审三次。“一报”,就是部门在自行梳理后,提出初步清理意见。“一审”,就是工作组参考第三方高校意见,提出初审意见,并反馈给部门。“二报”“二审”,就是部门经进一步研究,再报,工作组再审,重点就意见不一致的事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 联合复审。“三报”,部门结合二审反馈意见,提出最后清理意见。“三审”,部门意见与工作组意见仍存在争议的事项,提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部门每次上报,都要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厅长办公会审议,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非常正规严谨。

  五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省内六所具有法学院的高校作为第三方机构,对各部门行政权力逐项进行合法性评估,提出了5096条意见;书面征求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工商联机关及代表、委员、企业家意见。

  最后一个方面,就是特别注重严格依法行政。首先是在权力的清理意见上,牢牢把握职权法定原则,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坚决清理;其次是在工作程序上,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比如,拟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清理意见中,有40多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省政府在会前以书面方式正式征询了省人大意见,省人大法工委原则同意;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也已向立法机关正式提出了申请。

  关于第二个问题,非许可行政审批问题。按照国家的改革部署,我们在近两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一直作为重点和难点,还进行过专项清理,曾取消了81项。

  在这次建立权力清单工作过程中,我们按照简政放权原则,认真落实省人大去年重新制定的《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的要求,能够取消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坚决清理,又取消了10项。目前由我省自行设定的、与国家不对应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已经全部清理完毕。目前暂时保留的3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中,有35项是与国家目前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相对应的,即国务院对应政府部门也在施行,对这些项目,将按照国家清理步骤相应推进;另外4项,虽然国家部委没有对应的事项,但都是国务院或有关部委设定的。我们将深入研究其合理性,确有必要保留的提请修改法律设为行政许可,可以取消的坚决清理,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都要按照国务院部署,保证在今年内清零。请人大监督,谢谢!

  省人大代表 王军

  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王军建议,一个是要加大完善直观工作流程图,加大宣传,让社会周知,及时将新措施、新改进、新优化让社会了解,便于服务和监督。第二个建议是,做好同一层级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联动、整合审批、要件内容、精简流程、提高服务,限时办理效率,下放的权力要与基层承接好,避免上级不审,下级又审不了的情况发生。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王伟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王伟提问省公安厅,治安、交警、出入境、消防等警种,拥有不少行政审批事项,在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中,为推进简政放权采取了哪些措施和办法。第二个问题,为方便群众,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展了哪些行政许可项目和内容的精简、下放和流程规范?

  省公安厅副厅长 赵金成

  省公安厅副厅长赵金成回答提问说,第一个问题,省公安厅在贯彻省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上,我们主要做了三件事。第一是全面清理,我们按照省政府的行政审批的要求,省公安厅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的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对涉及省级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多次指示做好此项工作,常务副厅长孙邦男、巡视员孙玉生多次召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我厅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逐项研究,还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做到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我们不同的警种,都制定了便民利民不同措施,比如说治安总队,负责公民的户籍迁移、居民身份证办理,方便公民办理户口迁移和居民身分证的优惠政策。有些事情是采取特殊特办的,比如说高考之前,去年很多考生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的情况,我们开通绿色通道。消防出台了16条便民措施。

  对于王伟常委问到的第二个问题,我还要细回答一下。在出入境方面,我们出台了8条措施,除了这几个方面以外,还有大家比较关心的落车牌,交警部门出台了25条措施,特别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买车、落车牌、选号这样的问题。原来只有一个管理所办理落户手续,变成设立多个分所办理手续。批准它可以在买车的同时,让车主来选号落户,现在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随着我们省经济社会的发展,2014年出入境161万人次,比2013年120万人次上升了33%,这个速度还是很快的。如何解决群众办证快捷便利?我们的出入境部门采取了这样的八项措施。一个是简政放权,我们把内地居民港澳定居证,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迁住,一年多次赴香港探亲迁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一次有效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这五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地市。

  一是优化出入境办证流程。针对我省地域辽阔,偏远地区及交通不便地区的群众办理证件往返成本高的实际情况,近年来,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大力加强"双备库"登记备案等基础工作,顺利实施了因私出入境证件按需申领工作。一般申请人办理证件无需提交派出所或工作单位意见,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同时对信息系统进行了改造,对审批模式进行了历史性改革,实行网上审批。此外,还简化了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格,一次申请多类证件只需填写一张表。同时,16周岁(含)以上、办理过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按要求提交过电子制证照片的申请人,在一年内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时,无需重复提交电子制证照片。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等地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还实行了申请人办理证件免费照相政策。

  二是增开出入境分窗口。近年来,针对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大中城市及大兴安岭偏远地区出现出入境大厅接待能力不足、接待大厅人满为患以及群众办证路途遥远等问题,我省公安机关从源头上治理,加强出入境分窗口建设。哈尔滨市先后在道里、香坊两区试点设立分窗口,之后在所有区均设立出入境分窗口。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等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也在市区内设立了多个分窗口,解决了申请人办证难、办证不便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誉。

  三是推行网上预约服务。针对部分群众预约办证的需求,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公安部部署,完善网上预约平台数据库链接工作。申请人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政务网站"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根据个性化需求,选择办理地点和具体时段,并在约定时间内到指定受理窗口办理证件,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只要在一年内办过证件,再办理其他证件,不需要审批。

  四是现在我们在哈尔滨每个区都有公民出入境受理大厅,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回不到当地的可以通过网上公安部出入境门户网站登记,预约什么时间去办理,不用排队了。

  五是为流动人口异地办证。现在流动人口比较多,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我们对符合条件,在一个地区居住有一年以上的人,我们就给予办理和当地居民一样的出入境证件。第六是缩短办证时限,一般是10个工作日以内办成,台湾通行证在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成。我们现在对于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迁住的,只要去过,再次签注,两日内办成。

  六是缩短办证时限,一般是10个工作日以内办成,台湾通行证在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成。我们现在对于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迁住的,只要去过,再次签注,两日内办成。

  七是试点港澳再次签注立等可取。港澳地区一直是我省居民主要出境目的地,由于部分出境人员受时间、交通、组团等因素所限,办理赴港澳再次签注心情急迫,希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能在第一时间签发赴港澳再次签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于2014年在大庆市开展赴港澳再次签注"立等可取"试点,将再次签注的签发的时限由原来省公安厅规定的5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受理、现场签发。

  八是进一步缩短一次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的时间,由原来的60多个工作日,现在缩短到30个工作日。下一步我们还要人大的要求和政府的部署,抓好一法一例,和省公安厅规定的落实,为我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的服务。

  旁听人员 郑春萍

  旁听人员郑春萍建议,一个是关于城市配送交通管理的政策建议、一个是关于城市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省公安厅副厅长赵金成回答说,关于城市物流交通的问题,而且方方面面反映正如委员提出的一样的。矛盾主要在我们这种大城市,道路交通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物流配送的车辆都是货车,我们有取有舍,但是有特殊的情况作了处理,比如说邮政车,军品运输车辆,我们发了通行证的,物流的车比较多,我们还没有非常好的办法,把这些车能够在这个时段让它通过,我们现在还做不到。但是物流企业提出的要求,而且又涉及到千家万户,我们应该有一个更好的方案去解决。就像您说的,我们正在紧锣密鼓的调研,我们要拿出权衡各方面的力度,相对比较好的方案。

  第二个就是电动车通行证的问题,电动车越来越方便快捷,而且环保,受群众的欢迎,缓解了道路交通的压力。另一方面,对于电动车到底怎么管,国家层面没有法律依据,这个车一出台,没有在国家层面它做一个认定,从出产到生产,到合格证和其他机动车没有挂钩,所以电动车是按机动车管理还是非机动车管理国家没有。像江苏、上海,地方通过立法的形式,对这个事情进行了规范,把它视为机动车管理。我们省人大在政府对这个事情是高度关注的,在2014年修订道路交通条例,当时有两种,一种视为机动车管理起来,一方面我们北方冬天不适合,用量不太大,现在马上出台一个东西还不如再看看。所以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单立军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单立军提问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目前我省经济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增速下滑,甚至在全国的各省市、自治区当中,我省进入了倒数行列,这个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那么按照中央政府安排和要求,省政府正在全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刚才郝省长介绍的情况,就是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是应对此次经济下行压力的一个关键举措和措施,也符合我们黑龙江省的实际。由此,我向省工信委提两个问题:第一,省工信委作为全省工业经济的主管部门,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方面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第二呢,面对增速排名靠后情况,围绕改善发展环境,推动发展,加强服务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孙珅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孙珅回答提问说:感谢单立军常委和各位省人大领导对省工信委行政权力清单以及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关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把政府行为置于法治轨道,将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当前行政制度改革中的关键性制度环节,也是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的根本举措之一。省工信委对这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编办的具体要求,我们坚持“早启动、抓关键、全覆盖、重规范、严监管”,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权力清单建立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早启动。省工信委职能涉及工业、信息化、国防、无线电等多个行业、类别,战线长,直属单位多,历史沿革复杂,行政权力梳理难度大。在全省工作启动之前,我们先行一步,责成两位委领导亲自抓,明确四个处室具体落实,提前近半年时间积极探索建立权力清单,通过开展两轮梳理,提前形成了清单初稿,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抓关键。行政审批事项是行政权力的关键所在,省工信委坚决落实“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要求,行政审批事项从42项减少到11项,取消“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三四级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26项行政审批事项,暂停实施“调整已规划电力设施用地、架空输电线路走廊和电力电缆通道审批”等2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工业改造项目核准”等3项行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比例为73.8%。保留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面实行“审一次”,除一项涉密项目外,均在省网上审批平台上运行,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行政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是全覆盖。全省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启动后,我们将工作范围从委内37个处室扩大到所有委直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共计新增108个部门。本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我们对108个部门历年工作情况逐一地毯式排查,先后核对310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不留死角,没有遗漏。经周密工作,共初步梳理出443项行政权力,按时上报省编办。

  四是重规范。在省编办的指导下,我们对初步梳理出的443项行政权力,先是将各地市无线电管理处和监测站共有的行政权力合并简化,减少权力数量近一半,然后严格对照省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标准和规范,对权力依据效力等级不够的权力进行了重点清理,不再将其列入行政权力目录内。经三上三下,反复梳理,最终确定行政权力60项。这60项权力中,有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行政强制2项,年检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4项。

  五是严监管。建立权力清单的最终目的是建立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为此,我们主动邀请省法制办领导进行法制专题讲座,增强全委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权力清单建设过程中,我们又同步开展了监督体系的建设工作,编制相关配套制度,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发文、用印等环节的管理,重要文件和用印均需委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核,坚决避免逾越行政权力边界行为的发生。启动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图编制等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不断推进深入。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制度,最大限度地还权于企,全面激发龙江工业经济发展活力。

  关于面对下行压力问题。应该说,过去的一年,对我省工信战线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受全国“三期叠加”和大庆油田出现历史拐点、油价煤价下跌等严重影响,我们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和压力。特别是面对年初工业增速下滑至历史最低点的极其不利情况,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改革”,在推动发展、改善环境、加强服务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应对挑战。

  一是把稳增长放在突出位置。在政策措施上,在前两年陆续推出工业十七条、新工业十七条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省65条稳增长政策的制定,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稳增长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23个落实方案和11个实施细则,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共兑现政策资金近4亿元,据我们测算,可新增税收23亿元。在运行监测上,制定印发了《全省工业稳增长实施方案》,在重点监测200户企业的基础上,针对经济剧烈波动情况,首次将监测面扩大到4220户全部规上工业企业。在要素保障上,会同省电力公司,组织哈药集团、鸡西浩市新能源公司2户企业开展了直购电交易试点,为2户企业减少用电成本850多万元;针对运价不断上涨趋势,会同铁路部门进行货运体制改革,下放审批权限,推出“货物快运、一口价、实货制”等新的服务措施,开行的“龙江冷冬货物快运”班列与公路定价相比降低5-10%。同时,针对运量逐年下降的实际,我们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帮助哈局增加有效货源,近期全省有170户企业利用新的服务项目,新增铁路货物运量443.9万吨;对西钢、龙煤等重点困难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帮助解决资金、供电、运输、产品销售等困难,为龙煤集团新增省内电煤销售量450万吨;深入实施“双十万人才要素保障工程”,先后举办了大讲堂、免费巡讲、春招会、校企用工合作对接会等活动,培训各类人才8.97万人次,为企业提供用工信息19.8万个。在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发挥非公经济领导小组作用,调动中省直部门力量形成合力推进机制,针对融资难、用工难等制约问题抓企业成长、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促使中小微企业实现逆势扩张。新增各类市场主体超过25万户,其中公司制企业同比增长65%以上。在县域经济发展上,把转变发展观念放在工作的首位,提出坚定不移地抓产业、上项目、建园区的工作思路,出台激励政策,完善考核指标,总结探索省内县域特色发展经验和模式,促进传统农业县向一二三产协调发展。2014年,全省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增速预计可实现6.7%和7.2%,分别高于全省1.1和4个百分点。

  二是把调结构作为主攻方向。通过推动大项目建设促调整,以工业双百工程项目为抓手,抓住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不放松,制定近、中、远期工作方案,抓招商、抓落地,保开工、促建设。筛选的100个投资亿元以上传统产业项目和100个投资亿元以上新兴产业项目中有32个项目投产或部分投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产项目达到1240个,同比增长62.5%。通过推动大项目合作促调整,改变以往抓项目四面出击做法,重点加强与中石油、中海油、中国兵装、中船重工、航天科工、中国有色、中铝、中铁等央企合作,牵头推动的哈飞汽车重组、与中石油战略合作、燃气轮机产业园建设、机器人产业发展、卫星应用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通过实施大项目谋划促调整,由过去单纯抓单体项目向抓全产业链转变,组织全系统共编制完成了4批40个产业链,吸引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一大批国内外客商到龙江洽谈投资,为产业结构调整奠定基础。

  三是把转方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创新驱动,积极推动搭建校企对接平台,组织开展“龙江企业院校行”活动,兑现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奖励资金2200万元,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3个、新产品21项、专利26项。推进两化深度融合,装备、食品、石化、医药、民爆等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步伐加快,工业云应用、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政务信息系统云迁移等国家试点扎实推进;哈尔滨中国云谷迅速发展,汇聚企业突破300家;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互联网下的新业态正在迅速发展。鼓励节能低碳发展,兑现节能改造奖励资金2100万元,带动21户企业扩大投入4.58亿元,齐齐哈尔、大庆成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关闭小企业23户,如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省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7.6%。四是把改革创新作为干事创业的有效手段。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按照省委改革部署,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较好完成了年度改革任务。截止2014年底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1项,精简比例接近四分之三,保留事项除一项涉密外全部实现了网上办理。推进项目资金使用方式改革,坚持普惠制、公开化原则,改变过去“撒芝麻盐”的方式,对项目资金集中使用,对达到规模、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全力支持。推进多元融资体制改革,针对龙江企业忽视营销、忽视资本运作等问题,引导企业转变观念,加大培训引导力度,促使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上实现历史性突破,截止目前,我省在上海股交中心“Q板”挂牌企业累计达6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达21家,2户企业在新加坡和深交所成功上市。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董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董濮提问住建厅,大家知道住房一直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也是一些困难群众最操心、最忧虑的问题,据了解住建厅在制定权力清单过程中,按照郝省长讲的,也就是职权法定的原则,简政放权的原则,采取了各种措施,做了大量工作,我想问两个问题:一个是住建厅是如何落实简政放权要求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在城乡规划许可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提高效率,来方便行政许可相对来办理审批事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孙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孙宇回答提问说:省住建厅承担的行政权力涉及社会多个行业,大部分与民生有关,正确行使行政权力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目前,我省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较多,仅法规、规章就有20多部,涉及行政权力的条目有2000多条。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开展后,根据省政府总体部署,我厅经认真梳理后,共有行政权力161项,取消2项,下放3项,保留156项。有58项省拟暂停实施,在下步的责任清单中,划清职责,由市县具体实施。审核转报行政权力15项,取消1项。总体清理比例达到39.13%。我们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省政府3号令为基础,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社会的原则,对我厅涉及的行政权力能下放的坚决下放,确需保留的明确责任和权限。对行政权力进行系统梳理,明确主体、责任和权限,避免权力交叉、多头负责的现象发生。对属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面有效的行政权力,全部下放。做到不揽权、不越权,保证权力运行过程中更高效、更便民。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不充分的,坚决予以取消,坚决保证权力的合法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具体到城乡规划方面,我厅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效率,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

  一是下放部分省级管理权限的规划许可。将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和跨区域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下放到设区城市,减少层次和环节,提高效率。在下放规划许可的同时,通过下发文件、督办等方式对已下放的事项进行指导,督促协调了三江治理、中俄石油管线等重大项目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于保留的乙、丙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初审和国家注册规划师初审等许可事项,明确审批要件,除国家规定的要件,不增加任何前置条件;制定审批流程图,规范审批程序,并一次性告知相对人,审批办理时限统一调整为,厅权限内审批项目十五个工作日,比国家规定的时限减少5个工作日。省级初审项目十个工作日,较原来的审批时限缩短了50%。

  三是规范以“三证一书”为核心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城乡规划“三证一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的核发,主要在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我厅在权力清理过程中,按照简政便民的宗旨,在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从法规的角度进一步对规划审批程序和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简化、调整了规划许可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同时要求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三统一”原则,即统一受理、统一要件、统一时限。目前,在国内各省区市中,我省是规划许可前置条件最少的地区之一。在《条例》中还规定,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规划管理部门要向行政相对人提出建设工程设计条件,作为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最大限度的为相对人提供服务,避免方案反复审查。目前,我厅正在依据《条例》,着手修订、制定《黑龙江省建设项目城乡规划行政审批规程》、《黑龙江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细化全省城乡规划许可的有关规定,做到便民、高效,最大程度的提高政府的服务职能。

  省人大代表 李万春

  省人大代表李万春提问省编办,在咱们权力清单中,包括很多行政行为,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还有行政处罚,在最新的权力清单公布之中,行政处罚的比例相对大,我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正常?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戴彤宇回答说: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问题:本轮行政权力清理,行政处罚事项数量确实最多,最终保留1961项,占行政权力总数约三分之二,这种情况是客观的、正常的。

  第一,全国范围讲,各省行政处罚事项普遍比较多。有的省甚至会达到4000多项,占比接近80%,当然这里有统计口径不统一的问题。

  第二,目前保留的1961项行政处罚都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法定依据不足的权力事项坚决清理,保留下来的行政处罚事项法定依据是非常充分的。

  第三,为了便民规范,我省对权力的分类标准和梳理口径比较细致,每一个法条都对应一个行政处罚事项。比如《大气污染法》设定了15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处罚就11项。

  第四,行政处罚是政府履行职能的必要手段,从改革趋势上讲,保留相应数量的行政处罚,也是政府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的必然要求,简政放权、宽进严管的必然要求。大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后,政府管理要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就必须叫停、处罚。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周玉环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周玉环提问国土厅,请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保留这个项目的依据是什么,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了哪些高效便民的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高志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高志杰回答提问说: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一是《土地管理法》52条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二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2条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预审报告。”

  三是《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32条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申请”。四是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预审管理办法》规定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原则、权限、要件、内容和程序等。

  保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依法设立的,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出调整或废止前,必须继续执行。二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和法定前置条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三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保证项目用地符合土地规划、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被征地农民补偿到位的法定程序,可以避免在项目建设单位正式申请用地时,因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而无法供地。

  在实际工作中采取的高效便民措施:一是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用地预审要件由原来的14项精简到4项,制定了要件标准文本,省市县三级国土部门全部实行远程报件,网上审批,极大地方便了项目建设单位预审申报。预审时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到14个工作日。二是强化超前服务。建立了全省重点项目用地台账,与发改、工信、建设、交通、铁路、水利等部门建立了例会联系机制,在项目生成阶段就超前介入,把用地预审作为服务项目建设的第一环节,主动指导和帮助项目单位进行用地选址和组卷报批,为后期用地顺利快速审批奠定基础。三是加强行政审批效能监督,责成专人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2014年,我厅共受理用地预审91件,面积5873公顷,全部按时办结。

  全国人大代表 王波

  全国人大代表王波提问省卫生计生委,我们很关注你们的工作,你们的监督体系比较健全,省、市、县三级都有执法队伍,请问在建立权力清单过程中,尤其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过程中,省卫生计生委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衔接,解决多层执法问题?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赵忠厚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赵忠厚回答提问说:卫生计生是一个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多达200余部,涉及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诸多方面,权力事项多,监管范围广,专业技术性强,执法任务繁重。多年来,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始终重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都有比较健全的执法监督队伍,全系统共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583人,其中省级107人,市级535人,县级1941人,全省还有一千多名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承担了全省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执法监督工作。近年来,全省卫生计生平均每年执法监督十几万人次,为提高公共卫生质量、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和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在一些具体行政执法中,存在执法主体多层、执法责任边界不清、执法交叉和执法缺位等问题。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法治黑龙江的总体部署,委党组决定,要紧紧抓住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和当前市县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执法资源整合两个有力时机,积极推进执法重心下移。

  经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各层面意见,我们确定了三项原则,即一是便于执法、利于监督的原则,二是明确边界、减少交叉的原则,三是执法责任与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推进执法主体的规范和执法重心下移,切实解决执法中多层执法、争权诿责以及执法力量与执法权限不相匹配等问题。

  经过梳理和确认,我委共有行政权力178项,其中省市县三级共有行政权力128项。根据上述原则,我们保留了四类执法事项,即涉及范围广、执法条件和资源要求高、执法难度大、与公共卫生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关系重大的执法事项。下放了四类执法事项,即直接面向基层、执法难度低、涉及范围小、专业技术条件要求不高的执法事项,实行属地管理为主。同时,我们把已经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处罚权同步下放。经省政府确认,我委在本次权力清单制定中,共下放权力43项,比例达到25.84%。

  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在落实本级执法职责,特别是做好重大复杂和跨市县执法事项基础上,重点做好全省卫生计生执法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强对市县卫生计生执法的监管,充分发挥市县地域及资源优势,推动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高效利用,保障全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盖如垠讲话说:今天的联组会议,是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权力清单的情况,以及相关的问题进行的专题询问。那么,省里面推进权力清单的落实之后,各市地人大负责同志也都来了,那么你们也要相应的对市里面权力清单落实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省里面下放的权力,现在各地市如何承接好,这也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各市地通过人大的督促,尽快地落实好承接工作。我们把这样的工作做完了以后,几级的权力清单做完了之后,落实的怎么样,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执法检查,要重点看社会和群众的反映是什么。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郝会龙同志讲话说,今天参加这个会很受教育,感谢省人大给这个机会,能够听取人大常委、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对我们的权力清单这项工作意见和建议。第一点是省直各部门除了做好责任清单、流程图这项工作外,一定要加强对各市、县的权力清单工作的指导。下一步省政府在出台责任清单时,对市、县权力清单工作要进行把关、监督、指导和培训。

  第二点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特别是一把手,绝不能把这项工作推给主管领导或者推给政府的责任部门,必须一把手亲自过问。

  第三点建议省人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依法监督。各级人大,特别是市县人大要对清单制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精神,把这件事情做到位。

  第四点,欢迎社会各界,包括人大、政协、企业界、舆论界和人民群众对这项工作多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我们把这项工作依法、有序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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