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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司法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

责任编辑: 2015-12-29 10:51

内务司法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内司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监督工作

一年来,内司委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协助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全力做好内务司法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1、承办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执法情况工作方案》部署,内务司法检查组按照分工和方案要求的方式及步骤,于4至7月对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民政局、司法局和安监局集中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公安消防支队、民政局、安监局、国家安全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重点审批窗口,抽查行政许可卷宗材料390份(车管100份、驾管100份、安监100份、消防60份、司法10份、民政20份),召开了有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窗口审批工作人员和行政相对人参加的座谈会6个,集中听取了5个部门执行“一法一例”情况的汇报,走访行政相对人30人和社会组织2个,发放调查问卷140份,对130名机关工作人员和窗口审批工作人员进行了知识测试,深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局、道里顾乡交警大队、骏鹰宝通汽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危险品经营企业及玛克威商厦等群众聚集场所进行了暗访,并对5个部门公布的权力清单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权力来源和设立依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和审查。7月13日,在组长、常委会副主任才殿国的带领下,又视察了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进展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规范行政许可实施、加强行政许可软硬件建设、提高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6条具体建议。

2、承办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执法检查。对集体合同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今年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由内司委负责组织落实。执法检查组在才殿国副主任带领下,听取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总工会和市企联/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等组织的汇报,召开了有部分工会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企业员工代表及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7个座谈会,深入道外区、双城市和宾县听取了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汇报,并实地走访多家企业了解情况。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颖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了龙运物流园区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航工业哈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法检查报告充分肯定了集体合同条例实施所取得的成效,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协商队伍能力建设、突出重点提升集体协商实效性等建议。执法检查报告已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认为报告讲成绩实事求是,谈问题客观中肯,提建议切实可行,是一个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报告。

3、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好相关工作。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最高价值和最终目标,司法公开是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司法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机关公正廉洁司法的必要手段和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今年,常委会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情况,更好地审议工作报告,内司委组织调研组,走访了市法院及道里区、宾县等7个区3个县人大常委会和法院,听取了市法院立案庭、执行局等14个部门和有关单位工作汇报,召开了有审判人员、律师、案件当事人、人大代表、群众等参加的3个座谈会,随机检查司法公开案件卷宗材料850份。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还在王颖主任带领下对市法院司法公开情况进行了视察。形成的调研报告印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参考。

4、完成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工作。一年来,内司委对常委会《关于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并对市政府、市检察院送交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向主任会议提出了审查报告。这三个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均获高票通过。

5、完成视察“六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组织工作。8月份,内司委连续第五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六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查看了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情况,并对阿城区、尚志市、延寿县“六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为科学谋划“七五”普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6、对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开展工作监督。2015年,内司委重点对我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审判机关刑事案件审判、监狱刑罚执行等活动开展了工作监督,共听取市公安局、市检察院6件刑事案件情况汇报;抽查群众申诉、举报、控告案件16件;检查道外区、香坊区、双城区、宾县、方正县、依兰县法院刑事审判案件90件;组织市人大代表抽查市、区2级法院6件刑事案件庭审情况。

7、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视察。在连续四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视察的基础上,今年内司委又对机动车登记、安全检测、违章处罚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为回应市民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切,6月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建筑工程消防审批、竣工验收、开业许可等情况进行视察,实地检查了桃花宾馆、玛克威商厦落实消防措施情况。11月份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市公安消防支队道里区大队、红博商贸城、友谊宫酒店等群众聚集场所,对我市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战备值班等情况进行了视察。

8、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15年,内司委对市政府报送的《哈尔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等8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

9、督办涉法涉诉事项。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内司委共收到来信和接待来访137件次,督办涉法涉诉案件31件。内司委还对常委会交办的拟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3起案件的涉法部分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的意见常委会都予以了采纳。

(二)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年来,内司委除完成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外,还认真做好常委会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完成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内司委组织检查组,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已报送省人大常委会。

2、完成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内司委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督办代表建议。今年,内司委的16个联系部门和单位共承办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215件,其中市民政局49件,市残联3件,市老龄办1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件,市法院9件,市检察院2件,市公安局141件,市司法局8件,团市委1件。内司委严格按照《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通知要求,根据每件建议的内容和特点,认真研究,落实责任,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办理意见,经督办215件代表建议均已办理完毕,代表们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3、完成代表重点意见建议督办工作。于逸生等市人大代表在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规范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司法监督工作的建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将该建议确定为2015年度代表重点建议,责成内司委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协办。内司委通过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等方式,与各协办单位认真研究建议中提出的问题,确定了从司法机关规范接受市人大代表监督的程序、建立接受市人大代表司法监督的常态机制和为人大代表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条件等三个主要方面进行解决的方案。内司委起草了市人大代表参与司法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完善了接受市人大代表监督的相关制度。经征求于逸生等代表意见,他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4、完成对涉法涉诉案件监督工作的总结和调研工作。按照常委会领导指示,内司委对2014年度涉法涉诉案件督办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了《2014年涉法涉诉案件督办工作报告》,并针对具体案件监督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形成了《关于对人大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的认识》的调研材料,就如何解决人大具体案件监督与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具体案件监督与司法体制内部监督、具体案件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具体案件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等关系问题,从宪法、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出发,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健全完善具体案件监督制度机制的意见建议。目前,内司委正在组织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必将有效推进人大具体案件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大力提升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水平。

5、配合上级人大来我市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工作。今年,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组来我市就“两院”组织法修改及“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两次来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内司委都进行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保证了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组在我市工作的顺利进行。

6、完成议案审议工作。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哈尔滨市保守国家秘密规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7、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今年,对市政府报送的《哈尔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等8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8、完成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草案)》、《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征集的意见汇总整理后分别报全国人大内司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就我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和执行情况作出说明,并就完善保障妇女人身权利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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