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6 号
《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业经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