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号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28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