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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本届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及2017年工作谋划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 2017-02-16 17:06

  (二)今后五年工作谋划情况

  今后五年,我委要在新的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继续以中央、省、市委党代会及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努力完成好各年度工作任务,不断开创人大城建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配合常委会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按照地方立法程序有关规定和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的计划安排,认真做好城建环保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同立法参与主体的联系与配合,继续做好提前介入、立法调研及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做到严格把关,确保审议质量。同时,做好市政府报送的相关行政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配合常委会做好相关监督工作

  我委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努力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协助常委会围绕我市贯彻实施《建筑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棚改安居工程建设、物业管理、“三沟一河”环境治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

  三、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工作

  我委将继续围绕我市城建环保方面的重点工作,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设计、城市智慧管理、海绵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等项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开展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将情况查深、查实、查出成效,力争形成对改变现状、解决问题具有参考价值的高质量调研成果。

  四、继续开展好环保世纪行活动

  根据省人大“龙江环保世纪行”的统一部署,确定我市的活动主题,努力在创新活动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切实组织好我市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发挥好人大法律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相关环境问题的解决。

  五、搞好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认真抓好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委员会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委员会委员的积极性,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按照“三严四不五个一流”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改进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将人大城建环保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是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局之年。因此,开展好明年工作至关重要。我委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坚持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努力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

  1、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按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和有关立法程序的要求,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城建环保方面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工作;同时,做好市政府报送的相关行政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

  2、协助常委会开展好工作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我市“十三五”规划规定,到2020年我市将规划改造棚户区居民4万户,每年拟改造约8000户。为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我市按时完成国家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下半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情况的工作报告。

  3、继续抓好视察工作。近年来,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尤其是地铁和地下管廊工程建设步伐较快,为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于10月中旬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开展视察活动。

  4、继续抓好调研工作。一是开展立法调研。围绕明年年正式、预备和调研立法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专题调研工作。开展城市大数据应用专题调研。二是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开展调研。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是我市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市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明年我委将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5、继续抓好环保世纪行活动。根据省人大总体安排,确定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好我市的环保世纪行活动。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活动方法,充分发挥好人大法律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此项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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