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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栗战书与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侧记

责任编辑:市人大办公厅秘书二处 2019-07-19 20:51

  扩大代表参与

  让立法更好反映民意、造福人民

 

  栗战书委员长同代表们交流互动。摄影/马增科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如何制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6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委员长会议室,召开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会议,专门就研究加强人大立法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参加会议。

  55位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受邀参加座谈。其中,22位代表结合履职实践,围绕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的密切同代表联系的新机制。加上此次会议,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召开6次座谈会。

  栗战书在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立法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反映人民意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做到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扩大代表参与立法:

  “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下午4时30分,在王晨副委员长的主持下,座谈会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王晨副委员长主持座谈会。摄影/马增科

  座谈发言中,代表们普遍赞同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并对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给予高度评价。

  代表们认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既是法定权利,也是职责义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

  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看来,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发挥代表作用的高度关注,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立法的人民性、科学性、可行性的高度关注,这种法治精神必将激励所有代表增强参与立法、推动执法、带头守法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石蓉代表是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她说,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亲历会议有关立法、监督等工作,收获非常大。她认为,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将发挥两个积极作用。一是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非常广泛,也非常紧密,能够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以及法律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客观问题反映上来,为高质量立法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和更加科学民主的依据。二是有利于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通过参与立法工作,代表可以高效地学习到大量新知识,为做好基层调研、写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和更好地履行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在与代表们交流中,栗战书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承担着制定法律和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责。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立法权、参与立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扩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参与,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发挥代表优势特长,

  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人大代表来自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具有人才荟萃、联系群众、贴近实际的优势。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挥代表优势和特长,更好汇集代表智慧和力量。

  那么,如何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发挥代表优势和特长?座谈中,大家紧扣主题,从扩大参与覆盖面、注重吸收专家型代表参与、加强立法专题学习培训、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大量意见建议,满满的全是“干货”。

  努力扩大代表参与覆盖面,确保立法更好反映民意。张斌代表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党委书记。他说,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8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件。这是历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中审议通过法律案数量最多的一年,非常了不起。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继续加快推进立法进程,用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令人大代表非常期待。就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和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他建议,针对代表参与立法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评估等各环节工作,在充分考虑专业背景和地区的同时,尽可能地做到法律案涉及领域的代表全覆盖。比如,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就可以让本届所有医疗卫生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参与进来,广泛吸纳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

  法治大事,必作于精,贵在于准。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茂兴两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对代表如何参与立法工作的感悟和体会比较深刻。他认为,立法工作是一项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需要汇聚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就此,他建议切实加强专家型代表深度参与立法工作,根据专家型代表的专业和特长,分门别类地建立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专家库,更好发挥专家型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独特作用。高子程代表则希望,发挥好律师代表的实践优势和专业优势,将部分立法任务委托给律师协会或者智库拟订初稿,供人大立法机构参考,避免部门立法存在的一些缺憾。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信厅副厅长万新恒建议,建立以人大代表为主体的立法智库。他认为,对于涉及专业性较强、复杂度较高的立法项目,必须发挥立法智库作用,才能保障立法既专业又能落地。

  打铁还需自身硬。发挥好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必须加强专题学习培训。河北省沧州市中心医院院长温秀玲,是一位连任代表,多次受邀列席常委会会议。在她看来,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有近3000名,其中真正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代表只是一小部分,其他非法律专业的代表同样肩负着立法的重托。因此,代表们要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参与立法的能力。针对代表们法律知识不足的问题,张斌代表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相关学习培训,特别是立法专题培训,不断增强代表参与行使立法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制度保障必不可少。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代表参与立法的机制,确保既可以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立法的立项、起草、审议和评估各个环节,也可以灵活地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关键环节,促进代表广泛参与立法工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珠,连任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她认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掌握的信息很重要,应建立畅通的信息通道机制。如此,“全国人大有什么样的需要,需要了解什么样的信息,可以反馈给代表,我们也会把基层的真实情况反映上来,这样更有利于立法的精准和实施。”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行长梅世文建议,应规范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如人大常委会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时,要主动吸收代表议案内容,推动更多的代表议案转化为正式的立法项目;要完善代表参与立法起草、审议、听证、评估等相关制度,明确每部法律法规草案都应征求一定数量代表的意见,并将法律法规草案提前一段时间送达代表征求意见。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教师吉桂凤提出,应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议案办理的反馈协商机制、带法律法规草案回选区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机制。黄茂兴代表希望完善专家型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帮助处理好本职岗位和参与立法工作的冲突问题,让他们安心地参与立法工作。

  与此同时,代表们还提出许多具体立法意见,如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师法,加快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立法进程,等等。

  座谈中,栗战书认真倾听代表们发言,不时插话同大家深入交流讨论。对于代表们的发言,栗战书给予肯定并要求认真对待,“你们讲得都很好,提出了许多务实中肯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并以适当方式反馈。”

  栗战书指出,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发挥代表作用,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广泛凝聚立法共识的重要方式。古人讲,“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间,对基层情况、实际问题、群众期盼了解最深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认真听取代表反映的情况,发挥代表专业特长,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共同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让立法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人大代表要强化责任担当,

  认真负责地参与立法工作

  在听完大家发言后,栗战书就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栗战书说,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这是立法的价值取向,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

  栗战书指出,经过多年探索实践,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机制和做法,要坚持下去并在实践中继续创新完善。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编制立法规划计划、制定修改法律更紧密地结合起来,邀请更多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工作,利用信息技术为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搭建便捷高效的平台。要做好代表服务工作,自觉接受代表监督,依靠代表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

  栗战书强调,人大代表要强化责任担当,从履行法定职责、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高度,认真负责地参加行使立法权、参与立法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本领,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做好立法工作。要为参与立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无论是提出议案建议,还是参与调研、审议、论证、评估等,都要深入调查研究,收集群众意见,结合专业特长进行认真思考,努力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要积极参加代表学习培训,熟悉立法程序和议事规则,掌握法律和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参与立法工作夯实基础。要结合代表自身参与立法工作的实践和体验,努力讲好人大故事和立法故事,使立法的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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