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31日举行。会议的主要建议议程为:审议《哈尔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市政府及“两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哈尔滨市旅游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等。 根据《哈尔滨市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试行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公民旁听名额为10名。要求旁听会议的本市公民,可在10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申请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07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咨询电话:8461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