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我市工会工作的科学发展,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市工会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体制机制”三个方面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具体问题和表现,研究工会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在普遍调研的基础上,对6个区、县(市)总工会,3个产业工会,3个局(总公司)工会,3个市直属企业工会,3个非公企业工会和市总机关有关部门,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三个不适应”问题的主要情况及表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结构发生了许多新变化,这些变化也给工会工作带来了一些新情况。工作对象更广了、工作领域更宽了、工作内容更多了、工作要求更高了,使工会组织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上出现了不适应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以及农村基层、城市社区中,工会组织如何有效开展工作的思路还不宽,办法还不多。具体表现如下:
(一)组织体系不完善,给有效开展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一是城市产业工会与县区总工会所属基层工会领导关系不顺畅。一些具有行业特点的基层工会建立后,由于其党组织的关系隶属于县区委,其工会组织关系到底是隶属于城市产业工会,还是县区总工会成为争论的焦点;二是乡镇(街道)工会所属的村(社区)工会职能不够明确。为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乡镇(街道)所属的村(社区)建立工会组织是工会组织体制的又一创新。但随着劳动、民政、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相继进入村(社区),工会与这些组织的职能多有交叉,往往是几个组织共做一项工作,限制了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不能凸现工会工作的特色与亮点。三是现有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框架不利于工会工作的开展。工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逐级递减,呈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倒金字塔形,且基层工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随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逐渐压缩和减少,造成基层工会工作力量薄弱的局面,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上级工会的工运理论方针、工作要求和部署得不到有效贯彻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会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四是基层工会组织工作体系不健全。在部分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女职工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工会劳动保护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造成工会工作运行体系的缺失;在分厂、车间和班组没有设立工会分会或小组,造成了工会工作的断层;由于组建之初程序不够规范,工作长期无人过问,出现了工会组织无人员、无制度、无经费、无活动,甚至无公章、无牌子的“空壳化”现象。另外,困难企业由于工会干部流失和资产流失现象严重,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二)干部队伍建设滞后于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成为制约工作开展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会领导班子配备不齐不力。在我市乡镇机构改革中,工会机构普遍被撤销,工会主席几乎全部变为兼职。在与阿城区部分乡镇工会干部座谈时,大家普遍反映:“我们工会主席兼职太多,很难把精力用在工会工作上,要不是我们抓得紧,与上级工会感情处得好,工会的活根本落实不下去”。二是在国企改革改制中,工会专职干部队伍大幅萎缩。多数改制企业把工会机构和人员作为率先精简的目标,工会组织普遍萎缩、专职干部大量减少。基层工作力量短缺与工会责任加大、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基层工会难负重荷的呼声高涨,全会重点任务,特别是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很难落实到位,一些基层工会主席强烈呼吁:必须抓紧采取措施,遏制这种势头的蔓延,否则,将来基层工会将根本无法发挥作用。三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导致了职工维权难。虽然与企业负责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由于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的依附性,使工会主席在维权之中相对行政处于弱势地位,产生“我为职工维权,谁为我维权”的想法,使他们不想、不敢、不能真正履行维护职责。四是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工会工作的对象、范围、领域等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会干部特别是基层工会干部流动性大,兼职化的倾向较为严重,导致许多工会干部业务素质不高,加之干部培训工作力度不够,基层专业人才极度匮乏,工作质量和水平低下,工作力不从心。
(三)工作制度不健全,造成一些基层工会缺乏活力。一是组织制度不健全。不能按期改选换届的问题,在困难国企、改制企业非常突出,工会工作基本处于无人过问状态。不按规定办理社团法人资格登记的问题在新建企业、改制企业工会比较普遍,严重影响了依法治会的进程,也直接导致基层工会依法维权缺乏法律地位,自身权益缺少法律保障,开展经济活动缺乏法律资格。二是基础制度不健全。多数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还没有建立起自我规范、自我调控的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处于无序化状态,缺乏自转能力。乡镇、街道、社区工会由于编制少、人员少,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等多方面原因,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制度、组织制度、民主制度大都没有建立。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改制企业、困难企业工会,虽然有一些工作制度,但大部分都已时过境迁,造成工作中出现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问题。三是工会内部民主制度不健全。在非公有制企业,绝大多数基层工会没有建立任何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工作制度。由于工会内部民主制度不够完善,造成工会工作与职工需求脱节,会员愿望和要求长期不能得到充分体现,严重影响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四是会员发展、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在某些建筑、安装、物业管理单位的季节工、协议工群体中的工会组建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入会没有严格履行程序,无申请、无登记、无批准部门,不发放《会员证》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随着企业改制、改组、破产,一些工会会员流入社会,成为自由人。其中很多会员由于缺乏会员意识,不及时、主动接转会员关系,成为无组织的“会员”。
(四)基层工会缺乏财力保障,造成工作无力开展。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和困难国企工会缺乏经费保障。据部分区县局工会统计:有90%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困难国企,工会经费被常年拖欠,少则三五年,多则十余年从未拨缴过工会经费。另有5%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困难国企,长期以来虽然能够缴纳上级工会经费,但对本级工会的经费却从来不给拨付,造成这些企业基层工会开展活动时,只能向企业“请款”,工会完全丧失了独立自主开展活动的能力。二是非公有制企业和改制企业工会资产缺乏保障。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既没有必要的办公条件,也没有必要的活动设施和设备;有67%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活动阵地被企业随意侵占或挪作他用;在56%的改制企业,存在着工会资产流失的现象。许多职工和基层工会干部对此意见很大,但却感到无可奈何。三是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没有经费,工会工作没有经济保障和物质保证。
二、问题成因
致使工作中存在“三个不适应”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经济和社会转型期多种矛盾交织在工会组织建设中的具体体现。仅从工会自身的角度出发,对“三个不适应”问题成因分析如下:
(一)在思想观念上。有些单位的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规律性认识不足,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不够;有的对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认识不清,对工会工作的具体干预过多;有的甚至把工青妇组织当成党政的业务工作部门,致使工会组织“官僚化”的倾向比较严重;在部分企业经营者中,存在着工会组织“附属论”、“对立论”,有的认为工会是企业的附属机构,工会是由企业养活的,对工会工作是否支持,支持到什么程度是企业的事情,有的甚至认为,支持工会是在花冤枉钱,担心工会发展壮大后,组织职工与自己分庭抗礼,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在一些工会干部中,存在着抓基层建设“难为论”和“负担论”,认为抓基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接触矛盾多,业绩不明显,费力不讨好,满足于“上面热热闹闹”,忽视甚至漠视了“下面冷冷清清”;形式主义、缺乏求真务实精神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深入实际,热衷于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只善于说、不愿意做,部署工作头头是道,落实工作松松垮垮;心浮气躁,静不下心、稳不住神、沉不下去,没心思学习、没心思研究问题,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抓工作、抓发展精力不集中,弄虚作假、报喜藏忧,考虑个人的事情多,考虑发展的事情少。
(二)在工作方式上。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缺乏创新,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会工作往往停留在老一套做法,习惯于用比较固定的思维模式,对待和处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多年来一成不变,工作方式方法传统单调,活动内容贫乏老化;工作中习惯于凭经验、照搬上级文件;落实上级精神靠开会、发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开展工作坐等上级指示,缺乏新思路、新举措、新招术。工作手段比较陈旧,缺乏新颖灵活的机制和载体,致使工作缺乏特色和亮点。工作力度不大、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创新办法不多,是造成工作方式方法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工会工作规律性问题研究不够,缺少行之有效的目标管理、监督、考核机制,部分干部存在程度不同的浮躁、急躁心态,缺乏敬业精神,急功近利,追求短期行为,抓学习不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而是满足于“照本宣科”、“一知半解”,工作满足于“浮光掠影”,只注重过程,忽视效果;工作存在惰性,缺乏雷厉风行、扎实负责、一抓到底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致使工会工作超前性不够,工会组织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在体制机制上。各区、县、局工会在近年的机构改革中,人员编制大幅减少,工作力量捉襟见肘。个别局把工会并入党群工作部后,局工会作为一级组织,竟然多年处于无工会主席、无工会委员的状态。委、局和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受到机构改革的冲击更大,工作力量不足,工会经费没有保证的问题更为突出,成为工会工作运行的瓶颈,限制了作为一级工会领导机关对基层的制约力和影响力,对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等投放力量大、短期难见效的基础工作,基本上处于有心无力、放任自流的状态。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加之部分经营者中存在着短期行为,因此,在改革中工会组织往往被等同于“非生产部门”予以削弱。企业党组织是基层工会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履行对工会组织管干部、管大事、管方向的职责。在企业党政工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后,许多企业党组织由于种种原因,一般比较尊重行政意见,加之包括私企在内的一些企业实行党政一肩挑,形成企业行政方在事实上对工会的主导地位,工会建设的重要问题往往取决于企业主要行政领导的素质和价值目标取向。上级工会与基层工会虽然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由于工会机构设置权、工会干部任用权在企业,上级工会在推进基层工会建设中责任与权利不对称,指导和规范基层工会建设难度非常大。职工和会员群众对基层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虽然具有法定的选举权、罢免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但是由于这些民主权利缺乏程序化、可操作性的规定,加之事实上存在着委派制、任命制,职工的这些权利通常都无法有效行使。
三、解决“三个不适应”问题的主要对策及建议
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三个不适应”问题,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实践,这是当前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既体现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又体现了与时俱进和丰富发展,是开展基层工会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工会工作的行动指南。工会工作只有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真研究工会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才能使基层工会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坚持正确的维权观统一起来,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具体利益,解决好职工切身利益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在维权手段上。要着力在学习法律、精通法条、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上下功夫,尤其要认真学习掌握好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推进工会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在工作作风上。要加强调查研究,特别要经常深入企业,广泛接触职工群众,深入了解基层和一线职工情况,并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基层工会的活力激发出来。四是在工作机制上。要倡导解放思想,鼓励创新,积极探索适应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职工利益群体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推动工会工作更加贴近改革发展的实际和职工群众的要求,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整合资源,突破传统活动模式,在党政关注、社会关心、职工所需、工会所为的结合点上设计活动载体。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刻审视所处环境变化,深刻分析优势与不足,把思想观念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落实到工作实际中,就是要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来大力整合工会内外部资源,突破传统工作模式,进而推进工会的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一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着力把握职工队伍的新变化,形成做好工会工作的新思路。要集中全会的力量,对我市工人阶级队伍的新变化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各地、各行业、各单位都要动员起来,加强分类指导,务求深入了解我市职工队伍状况,准确把握职工队伍的变化特点,正确判断我市职工队伍的发展趋势。二是强化以人为本的意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创新工作方法,以创建劳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三是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我市科学发展创造新业绩。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激发创造热情;积极弘扬劳模精神,带动争先创优;唱响“劳动者之歌”,展现时代风采。四是坚持一脉相承和与时俱进相统一,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各级工会要努力适应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职工队伍结构的变化,进一步创新工会组建方式和组织形式;针对企业工会工作的重点、难点,探索不同所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问题;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
(三)进一步健全农村、街道、社区,特别是“两新”组织的工会组织网络,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建设方式。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一是充分认识工会组建工作的重要性。要认识到,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要求,它关系到密切党和职工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关系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投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性、创造性;关系到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统一、社会政治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二是加大“两新”组织工会组织网络建设力度。扎实推进“两新”组织特别是规模大、职工多、社会影响力大的单位的建会工作,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建会率要有新的提高,各类用工形式职工入会工作要有新的发展。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实现“两新”组织建会工作新突破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树立忧患意识,从而以思想认识的新提高,保证和促进建会工作的新发展。要开展深入扎实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尤其是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以及新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了解新建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目的和意义,知法、懂法、守法,使依法建会成为社会各界和新建企业的共识。加强在职工中宣传《工会法》和工会的各项职能,让更多的职工了解工会的性质,进一步提高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的积极性。“两新”组织的职工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农民工,他们对工会了解少,入会积极性不高,有的为保住饭碗甚至以反对建会来讨好经营者。我们要想方设法,让他们了解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自觉地加入到工会中来。三是着力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和创造力。要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切实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注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这三个基础性工作制度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积极探索适应不同的工作对象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会工作和活动对“三高”职工群体、青年职工群体的吸引力和针对性,开展各类工会达标创优活动,努力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四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整体素质。抓好工会干部尤其是基层新任工会主席、“两新”组织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把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工会干部运用科学理论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工会干部法律素养、政策水平以及组织动员、协调沟通、社会活动的能力,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工会干部,建设一支社会化、职业化的基层工会工作者队伍。
(四)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社会等多种手段和资源开展工会工作,打造工会工作品牌。工会组织最大的优势是广泛联系职工群众,工会工作最基本的特点是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工会工作一定要融入社会,走向社会。广大工会干部要不断提高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成为统筹资源、调动资源、利用资源的社会活动家。实践中要争取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努力形成工会工作的合力,要使工会“单打一”的工作格局逐步转变为各方通力合作的协作局面。要按照“大联合、广覆盖、共协作”的工作思路,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与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社会团体,与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的合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打造工作品牌,使工会工作在社会化进程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继续推动建立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联系)会议制度,整合工会内外资源,努力构建与政府职能部门、其他社会组织在维权工作上的联动合作机制,形成整体力量。二是着力在建立和完善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履约率,想方设法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困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困难与问题,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把协调劳动关系的成功实践和成熟经验巩固下来、规范起来、推广开来,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三是要完善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大立法参与和政策参与的力度,加大推进地方性劳动法规的出台,使职工的利益诉求在法律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为工会依法维权创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四是强化法律援助,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专业机构,构筑违法必究的有效防线。适应劳动争议案件增多、职工个体维权成本过高、希望工会组织力量支持的迫切需求,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应加强与司法、劳动、民政、信访和律师协会的合作,联合社会力量,积极为职工参与仲裁、代理诉讼,切实为职工合法权益撑腰作劲。同时要建立健全干部保护机制,在人事安排、人身安全、利益补偿、社会舆论等方面保障维权者的切身利益,创造敢于维权的社会条件和保证机制。
(五)完善工会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健全工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提高工会工作规范化水平。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激发工会组织活力,保证工会作用充分发挥的重要手段,加强工会规范化建设,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是工会组织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着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努力提高谋划发展的能力。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二是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为更好地加强资源管理,为基层服好务,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各部门都要学会协作,善于协调。这是对机关干部职工的要求,也是对部门之间工作的要求。作为个人,要有整体意识。自觉地认识到机关工作是一个整体,个人的工作最终都要服务于同一个整体目标,个人能力要朝着单位整体目标实现的方向发挥作用,因此,要善于并乐于与他人协作。作为部门,要有合作意识。单位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许多工作都要跨越部门界限,共同完成。因此,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协作非常重要。作为领导,要有大局意识。自觉做好协作,同时要引导下属认真负责参与协作,坚决反对不愿协作、不会协作、彼此推诿、不负责任的行为。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级工会干部都要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听取群众呼声,发现和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新思想、新举措和新经验。要善于抓典型,培养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典型,通过典型这一载体,推动指导工作。四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把工会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群众组织。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把工会工作放到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找准定位,明确着力点。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清醒地看到工会工作与党的要求、群众的期待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看到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复杂性,看到切实维权任务的艰巨性,在新的起点上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要切实增强创新意识,面对组建攻坚战,面对维权中的难点问题,面对组织体制创新的新课题,拓展思路大胆创新,鼓励基层突破常规,深入研究善于总结,把握趋势掌握规律,不断推动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制度建设,形成工会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确实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工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职工拥护和信赖的“职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