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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09-07-10 10:42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情况,促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精神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才殿国同志带领由民宗侨外委部分委员组成的调研组,在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基本概况

  哈市虽开埠百余年,但却是闻名中外的历史文化名城。作为黑龙江省的省会城市,黑龙江所固有的少数民族在哈市都有居住,因此,我市的文化包含着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我市也是一个多民族散住杂居的城市。现有少数民族47个,少数民族人口66万(其中满族人口43.3万,朝族人口12万,回族人口4万,蒙古族人口1.3万,锡伯族人口0.4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7%。全市民族乡镇20个(其中满族乡16个,朝鲜族乡4个),民族村220个,主要分布在南岗、双城、五常、尚志和依兰等区、县(市)。全市共有少数民族中小学校203所,少数民族医院(卫生院)22所,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馆(站)23家(其中市级朝鲜民族文化馆1个、县级朝鲜民族文化馆2个、乡级民族文化站20个),少数民族博物馆3个。

  为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领导力量,我市各区、县(市)的少数民族艺术馆、文化馆相应配备了实力较强、素质较高的中青年领导干部,并在少数民族文化队伍建设上,无论从编制上,还是人才选配上都给予了政策支持。总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民族、文化等部门的具体指导和相互配合下,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基本形成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传承和发扬等比较完备的工作体系。

  二、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把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作为构建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实际,努力探索和研究民族文化活动特色,使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出现了以阿城金上京博物馆、市朝鲜族艺术馆、尚志市朝鲜族文化馆、南岗红旗满族乡为代表的优秀少数民族文化团体和文化场所。全市各级政府民族工作部门长期坚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体育活动,在传承、继承和弘扬我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极大地丰富了少数民族文化生活,提高了少数民族文化道德素质。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也比较活跃,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也取得了新的可喜成就。

  (一)大投入,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工作中,我市各级政府始终把改善和优化少数民族文化的基础设施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办实事、解难题。同时,积极采取支持民间集资自办自养等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协调资金,不断创造良好条件,努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的开展。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少数民族文化馆(所)投资额达3000多万元,维修、改建、新建馆(所)12236万平方米。仅哈市朝鲜民族艺术馆就投资1000多万元,先后维修改造了近9336平方米的活动场馆,使之成为我市规模最大的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为推动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资近60万元,建成3000平方米集活动室、器材室、图书阅览室、文化走廊等娱乐、文化、健身、培训于一体的文化活动场所,同时,还以多种筹资方式,相继建成了7家“农家书屋”、6家“农民文化俱乐部”、3家文化活动室、3家科技阅览室及3个文化休闲广场,形成了乡有文化馆、村有图书室的文化格局。尚志市政府投资新建了600平方米内设排练厅、琴房、辅导室、音响室、办公室等设备、功能比较齐全的朝鲜族文化馆。市政府民族工作部门积极扶持少数民族企业家推进本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对热衷于本民族文化事业的锡伯族企业家给予了政策上的扶持和资金上的支持,在南岗区王岗镇建成了全市唯一的一所“锡伯族风情园”,目前初具规模,已对外开放。

  (二)开展活动,提高少数民族文化生活质量

  市政府民族工作部门长期坚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了少数民族的文化生活,提高了少数民族文化生活质量。

  1、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少数民族文化娱乐活动。每年坚持举办全市少数民族迎新春联欢会、满族“莫勒真”大会,开展朝鲜族民俗节、锡伯族西迁纪念活动以及回族“开斋节”、蒙古族“那达慕”、四少民族“敖包会”等活动。

  2、不定期地举办专题文化艺术活动。适时举办迎奥运少数民族书画摄影展,举办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专场文艺演出,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哈尔滨市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既哈尔滨市少数民族青少年声乐、舞蹈、器乐比赛等丰富多彩文艺、体育专题活动。

  3、积极参加我省组织的各项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我市多次组团参加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13个地市中,我市参加比赛项目最多,两次获得金牌总数第一、奖牌总数第一、总分数第一的好成绩,获得了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和全省民族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市还组团参加了在黑河举办的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和全省首届少数民族少儿声乐、舞蹈、器乐比赛,参加演出的节目均获得了优异成绩。

  通过开展这些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少数民族文体活动,一方面进一步活跃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承和弘扬了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另一方面发现和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文艺、体育人才,锻炼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骨干队伍。

  (三)开展交流,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不断进步

  我市各级政府把发展民族文化交流活动作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进步的重要内容和工作措施来抓,并取得了较大成效。哈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内设有安重根纪念展、朝鲜民俗博物馆、朝鲜族百年史展、各种艺术展览等多个展项对外展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他们还积极同韩国、朝鲜开展文化交流,先后组织30余次文化交流演出、展览及访问活动,成为哈市对韩、对朝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哈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2008年被国务院文化部评为“国家副省级一级馆”。200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阿城区大打金源文化牌,在挖掘和展示金元文化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金上京历史博物馆每年有上万人次前来考察金史和金源文化。阿城区料甸满族乡已成为我市满族传统体育活动基地,珍珠球、骑马战、爆马鞭及满族大秧歌等传统体育项目都得到很好的传承和发展。他们还先后组织民族文化工作者到吉林、辽宁等省市参观学习,交流研究成果。尚志市朝鲜族文化馆艺术团代表黑龙江省参加了由国务院民政部、文化部、广电局及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主办的“红叶风采”文艺晚会的演出,代表团受到了全国政协副主席彭佩云等国家领导的亲切接见。由于积极组织村民体育健身活动,南岗区红旗满族乡获省级“亿万农民健身活动进乡镇“的荣誉称号。各县(市)以文化馆为基地,采取对外开放的方式,举办各类成人、少儿培训班,重点开展民族舞蹈、交谊舞、成人健身操等培训,形成了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良好的文化交流氛围。此外,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庆典活动中,地区之间、各省之间以联谊会形式的交流活动也比较频繁。通过密切交流、相互借鉴、相互学习,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几年来,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和进步,增强了少数民族的凝聚力,推动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但是也应看到,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调研中了解到,民族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大多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的,文化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比较薄弱,有许多少数民族农村基层还没有文化活动场所。我市还没有一个综合的服务平台和载体——哈尔滨市少数民族文化中心,有效地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的北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二)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我市是典型的中西合璧的大都市,由多个民族组成了哈尔滨的多元文化,也遗留了许多民族文化遗产。但因多种原因,文化遗产损毁、流失、失传等现象比较严重。热爱哈尔滨、建设哈尔滨,加大力度抢救、挖掘、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可以说是刻不容缓。比如,开发、抢救满语文献,还原建设在“文革”中被破坏的少数民族文化设施及遗产等等,这些都应在建设发展哈尔滨大都市的规划中,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辟出一席之地。

  (三)基层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少数民族基层文化专业人才素质还不高,高级职称人员比例较少;艺术表演类团体缺乏创作、编导人才;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鉴定人才较少;群众文化团体中缺少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及文化产业经营人才;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存在着“引不进、用不上、留不住”等现象。

  (四)发展经费投入、文艺产品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与过去相比虽然有较大的提高,但是由于文化事业投入相对于经济建设的投入效果不明显,制约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我市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在与其它少数民族地区如云南、贵州、广西等相比,出精品少,全国叫得响的更少,与东北其它三个副省级城市相比,我们也没有优势。

  为推动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构建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社会,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做好以下四点:

  一是必须充分认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要意义,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给予大力的支持。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行动规划>的通知》都着重强调要把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纳入发展中华文化、提高中华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总体部署,同时,为我们如何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指明了方向。统筹全市文化事业发展,必须强化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对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给予更多的支持。要在财政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我市实施重大文化工程项目,要向少数民族倾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各民族文化工作成员单位在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方面给予支持和政策倾斜。

  二是必须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队伍建设,发掘优秀人才,培养骨干力量,形成具有较强凝聚力的核心团队。

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重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的发现和培养,既是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市非物质遗产挖掘、保护的当务之急。要着力抓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正规化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充分利用我市少数民族文化馆的职能作用,将其作为培养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的培训基地,举办各种技能培训班,加大培训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要培养一批能代表我市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一定数量能代表本土艺术的少数民族戏曲、音乐、舞蹈和美术人才;重点培养若干名具有当地品牌效应的少数民族文化拔尖人才。要建立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工作机构,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实施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各级政府要有计划地投入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资金,制定合理的奖励政策,对在少数民族文艺创作、表演、研究和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必要奖励。

  三是必须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打造具有生命力的民族文化艺术品牌,引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促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更好的传承与弘扬。

  要促进现代技术和手段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中的应用,鼓励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优秀文化作品创作,提高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质量和数量。根据我市少数民族特色、特点,各级政府与民族工作部门,在大力培养具有当地品牌效应的少数民族出类拔萃人才的同时,还要下大力气挖掘打造一批具有生命力的民族文化艺术品牌(包括物质、非物质品牌),多出精品,多创佳作,赶超其它少数民族地区,使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得到弘传承、弘扬和发展。比如,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打造具有北方少数民族特色的类似于“云南印象”的精品文艺项目,提升我市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的层次和知名度。

  四是必须重视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场所、特别是基层少数民族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做到在“十二五”期间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明显改善。

  目前,我市在松北区建设“文化中心”,这是提升城市品味、树立名城形象的重要措施,也为我们建设哈尔滨市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场所提供了有利契机。要加强协调、多方配合,积极筹建好黑龙江民族文化宫,通过这个载体和平台进一步彰显我市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同时,要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的《意见》的落实,依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民族工作部门要积极与文体局、农委等民族工作成员单位协调,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做好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资金和物质上,对少数民族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给予扶持,特别是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包括珍珠球场地、器材及有关健身体育器材)和文化基础设施(少数民族文化馆、站、室等)的建设加大帮扶力度,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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