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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调整禁养犬种得到市民认可四部门作答《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六问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3-12-04 09:35

  犬只登记备案数已达9000余只

  可上门服务处理犬只尸体

  《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一年多,犬只登记办证情况开展得如何,犬只留检所的建设是否顺利推进,如何加快犬证办理进程……在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市政府实施《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专题汇报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代”问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等四部门负责人逐一回答。

  犬只登记备案数已达9000余只

  市公安机关从10月11日起开始办理养犬登记。截至目前已经为多少只犬办理了犬证?养犬信息化管理系统有什么作用,能为公众提供哪些服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首个问题指向时下养犬市民最关心的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人说,今年,市公安局以各派出所、社区为单位,全面开展了犬只总量的调查摸底,经逐户走访,初步确定全市犬只总量近10万只,其中准养犬6万余只。目前全市到居住所在派出所登记备案的准养犬只数量为9000余只;从11月1日开始犬只办证工作以来,全市11个犬只办证大厅已办理养犬登记证2310个。

  市公安局负责人还介绍说,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了犬只基本信息、免疫信息、年审信息等,通过植入芯片,实现了养犬登记的唯一性。通过设备扫描,犬主信息、犬只违法信息记录等一目了然。这为寻找丢失犬只提供了可能,同时为各有关部门开展日常执法工作提供了保障。为方便市民,养犬管理系统对社会公众设立网站平台,为养犬人提供在线查询、在线预约、在线宣传、在线解答等服务。养犬人可通过该系统预约办理犬只登记和免疫时间地点。

  可上门服务处理犬只尸体

  狂犬病是人畜共患病,95%以上的人狂犬病的传染源为病犬,少量是猫。因此控制动物间狂犬病,特别是犬的狂犬病尤为重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我市是否建立了犬只免疫档案和疫情监测网络,这一网络起什么作用?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回答说,建立动物档案是强化动物防疫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动物防疫工作检查的主要依据之一。目前已向各免疫网点下发犬只免疫档案200本,可记载1万只犬信息。为保证监测网络安全有效,市畜牧兽医局采取三方监测方式,即定点监测,在动物诊疗机构设立疫情监测点,一旦发现患病的犬和猫,及时向动物防疫部门报告;集中监测,在春季和秋季防疫期间,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村级防疫员在防疫期间调查村屯动物疫病发生情况;日常监测,设立24小时动物疫情举报电话:84548853,市民发现可疑情况可随时打电话举报。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人介绍,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也是控制疫情传播有效手段,为方便市民处理犬只尸体,我市与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推出了上门服务。经登记办证的犬只出现死亡时,犬主可拨打动物卫生监督所电话:82135262,有工作人员上门取犬只尸体,并开具无害化处理证明。

  我市平均每年有3万人被狗咬伤

  人间狂犬病的危害众所周知。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我市人间狂犬病发病数量有多少,每年有多少人接种疫苗等问题,引起与会人员关注。

  市卫生局负责人说,在所有急性传染病中,狂犬病的病死率是最高的,人一旦发病,死亡率为100%,被国家列为乙类传染病。按照国家要求,一经发现狂犬病疑似病人、临床确诊病人和实验室检测确诊病人,需24小时内网上直报至国家疾控部门。我市从1995年以来的19年内没有发现人间狂犬病疫情报告。但这不意味着我市没有人被犬咬伤。从2007年至今,平均每年接种狂犬疫苗的人数超过3万人,接种免疫球蛋白的达700人。今年1月至10月,我市疾控部门已为25558人接种狂犬疫苗,接种免疫球蛋白504人份。据了解,狂犬病发病潜伏期最短1—2个月,最长达10年。接种疫苗后,原则上在10年内对狂犬病免疫。

  犬只留检所所在地确定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市政府对养犬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何,对收取的养犬管理服务费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人说,2012年8月起,市财政局通过财政预支方式提前落实犬类管理经费262万元,用于犬类登记管理系统设备购置、犬只保险、电子芯片和注射服务经费以及各类证书、卫生防疫等前期项目支出。

  此外,市财政局还从闲置房产中调剂一处建设犬只留检所,此举既满足了公安部门的需求,又盘活了资产。今后,对犬只留检所投入使用后发生的犬只饲养、购置护具等日常消耗性费用,将根据实际需求,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为加强服务监管,管理服务费的上缴采取收费窗口收取现金当日填制财政缴款通知书,直接缴入财政国库,保证日清月结。在支出管理上,市财政部门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支使用情况。

  采纳市民意见调整禁养犬种

  继去年4月18日后,今年8月23日,市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第二次公布禁养犬种目录,并对第一次公布的禁养犬只的身高、品种做了部分调整,为什么做这样的调整,调整的效果如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此提问。

  市公安局负责人说,第一次烈性犬、大型犬品种目录出台后,一些犬主和网民认为一些温顺大型犬不应禁养。针对市民意见,市公安局调研借鉴外省市先进管理经验,听取小动物保护协会等民间动物保护组织的建议,并召开了由各方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会,最终确定将我市禁养犬肩高由50厘米放宽至55厘米,将有争议的金毛、萨摩、拉布拉多等温顺犬种纳入到准养序列中。重新修订的目录出台后,受到群众欢迎,使犬只登记备案、办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鼓励市民举报违法养犬行为

  面对现在许多养犬人办证不积极、多处于观望状态,市政府相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问题指向养犬管理工作的难点。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有关部门动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凡是家中饲养犬只的,应主动依法依规办理养犬登记证。积极发动全市基层社区干部走进养犬居民家中,与其面对面交流,推进准养犬只办证工作。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对禁养犬只饲养人将劝告其自行处置禁养犬只,拒不自行处置的,将依法对犬只进行留检;对未取得养犬登记证书或者未经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留检犬只,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此外,公安机关鼓励市民举报违法养犬行为,尤其是饲养禁养烈性犬行为。

  建议

  网上登记备案

  减少办证程序

  专题汇报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针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建议。组成人员认为,除市民采取观望态度等因素外,办证程序复杂、一站式服务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犬市民办证的积极性。建议市公安局开通网上登记备案渠道,让市民足不出户即可了解犬只登记办证所需相关证件、材料,并同时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公安部门进行网上审批。审批合格后,市民即可携犬到办证大厅完成办证相关事宜,减少市民来回奔波时间。同时扩大一站式服务范围,如在办证大厅即可完成复印、照相等相关材料的获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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