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颖主持会议,副主任顾福林、赵坤、黄玉生、杨杰,秘书长王镜铭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草案)的说明,市城管局《关于提请审议哈尔滨站改造工程占用一级保护地块的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和代表联络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规则》(修订草案)、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议(草案代拟稿)、关于接受个别哈尔滨市出席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请求的决议(草案代拟稿)、关于补选哈尔滨市出席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代拟稿)的说明、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关于拟任免职人员初审情况的报告、关于确定2016年代表重点建议工作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规则》(草案)、《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工作规定》(草案)、《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规定》(草案)有关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关于《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技术规范》(草案)的说明。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办理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处理意见、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对市法院办理司法公开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处理意见、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办理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处理意见、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办理关于检查哈市贯彻实施哈尔滨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处理意见。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十三五”期间重点监督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汇报,确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4月27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