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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工作”谋新篇 “四个机关”担重责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22-04-24 10:46

  进入新时代,安徽省蚌埠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着力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的历史方位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的历史使命,在历届人大常委会打下的坚实基础上,紧紧围绕更好建设“四个机关”,在地方人大工作探索实践中留下铿锵足迹,续写了新的篇章。

  提高政治站位 自觉在党的领导下担当尽责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紧扣大局,做到方向不偏、根基不松,才能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自觉把党的领导作为政治要求贯穿人大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主动就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人大各级党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认真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担当尽责,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认清历史方位 坚定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决心

  必须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蚌埠实践,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显著优势和巨大功效,为推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刻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在新的历史方位下的新使命新任务,深刻分析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跳脱“一线”“二线”的认识误区,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斗争精神、创新精神。深刻认识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都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只是立足各自职能,行权履职角度不同、方式各异。人大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监督,只有助力、没有阻力、全是合力,监督就是支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依法履职,积极践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程序、机制。坚持把“人民至上”作为立法价值取向,从立法项目确定,到立法全过程广泛征求民意,努力以有效管用的立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监督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将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作为代表履职的重点,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人大选举任免及监督的始终,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明确职责定位 主动提升标杆有为善为

  蚌埠发展、人大有责,必须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主动作为、务实有为、依法善为,人大的职能和作用才能得到更好地彰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定位,厘清认识、统一思想,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坚持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谋定而后动,为所应为、为之善为;坚持在全面依法履职的基础上,更加突出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坚持选题“少而精”、工作“深而实”,盯一件、促一事,跟踪问效、久久为功。市人大常委会以监督不力接受问责的使命担当,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健全和改进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方式方法,不“预设脚本”、不“指定路线”,直陈问题、真查实督,力求每次活动能发现更多问题、摸清真实情况、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形成、办理和落实,对每一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均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公开结果,对办理不到位的坚持跟踪督办,开展“回头看”,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努力将人大监督成果变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

强化主体地位 发挥代表作用有力有效

  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根基在人民,必须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用心尽力做好服务保障,才能更好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忠实代表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代表机关定位,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联系的内容和形式,切实发挥好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和基础作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连续三年一年一举措,从人民代表大会列表印发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到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办理结果的征询评价,再到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方式,形成“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各工委对口督办、网络平台实时督办、专门机构重点督办、对应解决能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后持续督办”的闭环式督办格局,着力提升问题解决率和工作落实率,有效杜绝“被满意”。

  奋力争先进位 积极服务大局开辟新局

  人大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奋发进取、担当作为,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不负时代、不负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承继、完善、守正、创新,着力推进地方人大工作紧跟时代步伐,实现“四个首次”,做到“四个率先”,即首次采取“小快灵”模式开展地方立法,针对问题立法,更加突出地方特色和有效管用;首次采取监督意见书的形式对日常监督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办、交办、督办,让人大监督也能“短平快”;首次集中听取评议所有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情况,对排名后三位的部门开展重点监督,体现人大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贯通起来;首次对所有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实行“阳光”监督,促进审议意见落实。在全省人大系统率先出台意见,全方位加强监督司法工作,使监督司法由原则到具体,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率先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县乡两级全覆盖,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率先一体建成运行市县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不断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时效性和精准度,更好地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新要求;率先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以“真考”促“真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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