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刘兴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酝酿市十六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哈尔滨市出席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和各代表团推选监票人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哈尔滨市出席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决定大会监票人名单(草案),指定总监票人人选。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草案情况的汇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的报告,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关于2023年哈尔滨市人大代表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的市政府民生候选项目投票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