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延寿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应急管理局、水务局等单位的相关同志陪同。
检查组先后深入县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新城水库、山河渠首以及蚂蚁河堤防溃口修复点,通过实地考察、听取讲解,详细了解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议。
检查组指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防洪法”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国家防总和省防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抢险救灾能力建设,全面压实落靠安全度汛责任和各项防汛抗洪措施,守牢防汛抗洪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围绕2024年防汛抗洪工作重点以及灾后重建等方面,检查组强调,要加大“防洪法”的宣传学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防洪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洪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快水毁修复工程及防洪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河流治理水平,提升河流泄洪能力,构建城镇防洪排涝体系。要扎实开展查隐患、查险情、查整改活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不断提高科学防洪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