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颁布实施31周年,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在全市组织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并同时启动“群众选我当代表,我为群众解难事”征文活动。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代表工作计划,组织引导人大代表结合行业特点,立足本职岗位,俯下身子,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从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着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难心事、烦心事。
通知明确,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和代表之家等平台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要以4月3日代表法颁布实施纪念日为契机,通过设置宣传岗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代表法及代表为民履职风采。注重开展线上宣传,内容以宣传宪法、代表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为民履职优秀事迹等为主,大力营造“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良好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推动建设“六个龙江”、实现“八个振兴”、打造“七大都市”,以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为重点,以人大代表进站、入社区、走选民、访群众、征意见、汇民智、接问题、办实事为主题,聚焦群众所需、所盼、所感去谋划推进人大代表接待日、走访等活动。
通知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在接待中问心于民,在调研中问计于民,在落实中问效于民,真正做到民有所盼、我有所为,通过真访实帮增进人大代表与群众的感情,提高广大群众对人大代表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通知还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评机制、增强活动实效、加强新闻宣传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就开展“群众选我当代表,我为群众解难事”征文活动作出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