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宾县人大常委会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组织驻会常委和农林委委员成立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落实情况汇报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深入宾安镇旭光村湿地自然保护区,踏查湿地现场,详细了解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动植物种类、建设规划等情况,全面掌握湿地保护法执行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情况的汇报。
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强规划引领,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巡护监管,加强执法检查,整治非法侵占、破坏湿地等行为,有效推进退耕还湿、湿地修复等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湿地保护工作存在的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管难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将湿地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湿地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有效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投入湿地保护事业,实现湿地保护、修复和利用的良性循环;理顺体制机制,加强湿地保护队伍建设,提高湿地保护监管能力;在保护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地块湿地的不同情况,因地施策,进行科学修复,尽早恢复湿地应有的生态功能。
检查组强调,要继续加强法律学习和宣传工作,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湿地的意识和责任,营造“保护湿地,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