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兴阁担任组长的湿地保护“一法一例”第四检查组赴双城区拉林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来到自然保护区,详细了解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情况。沿途认真听取湿地保护与恢复、保留设施管理、科普宣教与科研监测体系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对拉林河口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等工作,及“一法一例”实施后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的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促进湿地可持续利用。市湿地保护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完善湿地保护执法协作机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和数据共享,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特别是人大代表和志愿者的作用,发挥他们接地气、熟实情的优势,把人民群众需求和期盼的事情,把那些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找出来,广泛倾听民意、集中民智、问计于民,找准病灶、对症下药,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促进湿地保护“一法一例”的实施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