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方案安排,7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福林带领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第三检查组来到呼兰区,对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呼兰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呼兰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及利用情况,听取呼兰区政府工作汇报,并与基层执法工作人员及当地农民代表座谈,对湿地保护“一法一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
检查组对呼兰区分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湿地保护目标任务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检查组希望呼兰区政府、林草局等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一法一例”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广泛宣传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提高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意识,为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认真履行湿地保护法定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分级分类管理、名录管理、湿地修复补偿等制度,加强对湿地保护管理工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湿地对于物种保护,维持生态多样性以及为人类创造经济利益等都具有难以替代的价值。在保护湿地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湿地在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和科研等方面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