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组织召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视频座谈会,哈尔滨、昆明、海口等16个城市人大常委会参加会议,围绕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介绍经验,并开展工作交流和研讨。
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委托,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参加座谈会,并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民生项目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工作(以下简称“民生项目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顶层设计高标定位
2019年,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结合哈尔滨市工作实际,市人大常委会确定民生项目监督工作的思路。同年10月,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民生项目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工作方案》,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人大、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民生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多次汇报民生项目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张安顺书记等市领导作出批示,并对民生项目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办法措施公平民主
按照尊重民意、突出民生的原则,我市实行市人大和市政府“双线征集办法”,市政府成立民生项目谋划储备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集民生项目的建议,建立系统的民生项目储备库;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作用,进入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民生项目征集工作。
工作布局全域覆盖
在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上,市人大代表以投票方式确定10件年度人大重点监督实施的民生项目,各个项目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为主,均是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性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包括就业社保、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民生领域的各方面。
监督检查助力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市政府民生项目监督工作方案》,由分管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领导,带领相关专门委员会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共同组建8个监督小组,分别对10个市政府民生项目的进展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保障等开展专项监督。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民生项目进展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各监督小组开展监督情况的报告。在工作路径上与市政府既依靠支持又同步监督,各监督小组帮助相关责任部门研究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
办理结果民主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人大代表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的市政府民生项目满意度测评工作程序》,年末由常委会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民生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市委,并在下一年市人民代表大会上,将民生项目完成情况和满意度测评结果通报市人大代表。
经过四年的实践和探索,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制度设计、创新监督方法,解决项目难题,工作实效得到了党委、政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成为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有力抓手和“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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