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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调研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07-03-26 10:42

  为推动新一届常委会全年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从自身职责出发,紧紧把握振兴哈尔滨的总体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市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从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出发,转变作风,深入实际,进一步拓展调研渠道,探索调研方式,提高调研层次,务求调研实效,提升常委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调研内容

  调研工作紧紧围绕立法、监督、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和常委会工作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开展。立法工作调研要重点围绕年度立法计划,针对立法项目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开展,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监督工作调研要围绕带有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开展,为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依据,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调研要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推动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的解决。常委会重点问题调研要围绕常委会亟需加强和改进的工作、行使职权亟需规范的事项和程序开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三、调研的方法和步骤

  (一)3月末之前为准备阶段,起草工作方案,做好调研准备。

  (二)4月份筹备召开调研工作座谈会,推动全市人大调研工作,并就相关课题建立市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合调研机制。  (三)4-11月为调研阶段。各部门根据调研课题确定调研、考察方式,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调研工作。调研工作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

  (四)12月为总结阶段。根据调研成果的质量,评选优秀调研成果,并编辑成册。

  四、组织领导

  (一)调研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常委会研究部门负责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调研工作的责任人。

  (三)调研成果的评选活动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由研究室具体负责组织。

  五、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各部门要把调研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措施,做到加强领导、周密设计、精心实施、扎实开展。

  (二)要讲求调研方法。各部门要认真制定调研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调查研究。要把个别访谈与集体座谈、普遍调查与典型调查有机结合,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使调查内容尽可能全面、准确、公正地反映客观情况。

  (三)要注重调研成果的实效性。调研工作要紧密联系实际,形成的调研报告要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材料翔实,言之有物,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为常委会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四)要切实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各部门要在高质量完成调研成果的同时,积极做好成果的转化工作。调研成果转化工作在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经主任会议研究,对具备条件的调研成果确定其转化方向:将调研成果融入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或决议、决定中;经主任会议同意后向市委呈报或向有关部门反馈,力争转化为市委决策;在《人大工作通讯》刊载,并向省内外有关报刊推荐,以期产生社会影响。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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