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打击毒品犯罪,有效遏制毒品蔓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调查组于3月18日至5月6日对我市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深入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听取了市禁毒委员会和市公安局开展禁毒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市禁毒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禁毒干警座谈会,实地走访了香坊区、宾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禁毒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紧紧围绕“平安哈尔滨”建设,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方针,以禁毒专项整治行动为主线,以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创建“无毒社区”为载体,全面加强各项禁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有效地遏制了我市毒品问题发展蔓延的势头,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禁毒工作机制
2007年5月25日我市重新调整了由市政府副市长任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卫生局副局长为副主任,市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宣传部、卫生局、教育局、团市委、妇联等29个单位为成员的市禁毒委员会,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禁毒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组织领导全市的禁毒工作。各区、县(市)也相继成立了禁毒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部分地区还建立联村干部、民警、村(居委会)干部、家属四级联动禁毒网络,并在每个涉毒村(居委会)设立禁毒专管员。全市各级政府逐步加大经费投入,为禁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市禁毒委员会通过制定《禁毒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创建“无毒社区”实施方案》、《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措施,加强对全市禁毒工作的督导和检查,保证各项措施得到真正落实。
(二)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宣传教育摆在禁毒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四个结合”,通过禁毒图片展、印发宣传材料、播放禁毒教育影片、开展禁毒知识竞赛、在电视台开辟禁毒栏目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市禁毒委员会都组织开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型禁毒宣传活动,市公安局、教育局、团市委通过“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禁毒征文比赛”等系列活动;市妇联通过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文明家庭”活动,发挥妇女在禁毒工作中的特殊作用,筑起家庭拒毒防毒的思想防线。各乡(镇)、街道还利用墙报、横幅、电影、禁毒公开信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三年来,全市组织宣传禁毒法律、法规、普及禁毒预防知识,公开销毁毒品等大型禁毒宣传活动20余次;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登载或播发宣传稿件300余件(次);向大中小学校、各级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发放禁毒挂图,禁毒宣传书籍等宣传品20余万份。通过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了一系列的禁毒教育活动。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使中小学生了解了毒品的危害及预防基本常识,掌握拒绝毒品的方法,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毒品犯罪
全市各级禁毒工作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涉毒人员大排查,通过逐人逐户的摸排,比较准确地掌握了涉毒人员的底数,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安部门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以“减少毒品供应、减少毒品需求、减少毒品危害”为目标,结合“破案追逃”、“反盗抢、禁黄毒”、“遏制毒源专项行动”等战役,严格按照“注重大局、广辟情报、深挖毒源、加强协作、强力打击”的缉毒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堵源截流和缉毒侦查工作。2005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121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677人,其中,逮捕643人,教养34人;打掉涉毒犯罪团伙108个,抓获团伙成员476人;缴获毒品海洛因2.23千克、鸦片96.8千克、杜冷丁64266支、摇头丸5831粒、冰毒和冰毒片35.7千克、K粉15千克、大麻6.2吨。通过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和整治行动,使毒品犯罪和毒品危害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创建“无毒社区”,积极做好帮教工作
为巩固禁毒成果,我市组织开展创建“无毒社区”的试点工作,在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中注重因地制宜,面向基层,将禁毒组织前移到社区,每个社区配置两名民警,有一名民警兼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每个社区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动了社区“创无”工作。同时,还建立了各职能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市公安局、药监局、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街道认真总结工作的成功经验,按照“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的要求,以宣传教育为基础,帮教工作为抓手,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无毒社区”创建工作,使禁毒工作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为向全社会行为转变;我市各级禁毒工作机构根据吸毒人员复吸率高、难以戒断的特点,建立完善吸毒人员管理档案,制订尿检登记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帮教措施,使禁毒工作成为社区自治的重要内容,促进“帮教责任分线分包制”的落实。几年来,我市通过开展创建“无毒社区”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国家禁毒委和省禁毒委的高度肯定。
(五)严格监督管理,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为了更好地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全市公安禁毒部门依照国家颁布实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工商、海关、商务、安监等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并将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目前,已对全市832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逐一建立了管理档案,同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我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的工作程序,明确了我市各级部门的监管职责,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并实行了微机化管理,落实了管理措施。2007年,全市各级公安禁毒部门共核发各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和购买备案证明1109份,没有发生违规发证、错误发证,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等问题。通过一系列的摸底整改,已对生产、使用和经营易制毒化学品有了一套较为规范有序的管理方案和管理手段。
二、我市禁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遏制毒源的专项行动、扫毒行动和创建“无毒社区”等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是,受国际环境的影响,我市毒品问题仍存在蔓延的趋势,在禁毒工作上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个别领导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
一是有些地方领导对毒品危害的严重性、禁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些领导不敢正视毒品蔓延的事实,怕漏丑,怕影响政绩和声誉,有的还认为禁毒工作是公安部门的事,所以,对于依靠基层组织,发动群众综合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区、县(市)禁毒委员会没有把禁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除每年一次例行的禁毒工作会议外,很少专门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讨论、解决禁毒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的禁毒委员会领导及成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缺位,没有及时地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影响了禁毒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全市部分禁毒工作机构没有按照要求配备专职人员,而由综治办、政法办人员兼任,难以做好日益繁重的禁毒各项工作。少数乡镇、街道领导把禁毒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在宣传、预防、帮教等方面由于精力不够而形同虚设。
(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不够,社会帮教措施不到位
由于少数领导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有的基层禁毒部门的各项制度得不到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如一些乡镇、街道对涉毒大摸排工作不够细致,掌握吸毒人员底数不清,个别甚至出现少报虚报现象,没有把每个吸毒人员纳入社会帮教体系。部分禁毒工作机构参与社会帮教力量不足,各项帮教措施没有落到实处,不少帮教责任人缺乏培训,难以应对复杂的戒毒和帮教问题。吸毒人员外出经商较多,在外没有固定的居所,难以实行跟踪帮教。帮教措施还仅仅停留在定期谈话上,对吸毒人员戒毒出所后心理依赖的矫治、解决生活就业等实际困难,缺少有效的方法,影响了帮 教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公安禁毒警力不足,机构不够健全
近年来,随着禁毒工作量不断加大,我市禁毒警力明显不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有禁毒民警120余人,其中一线禁毒民警仅有80人左右(比我市常住人口少近两百万的沈阳市,专业禁毒队伍达191人),这部分干警担负着每年侦破近千起毒品刑事案件,查处2000余名吸毒等毒品治安案件的任务,平均每人每年担负侦破13起案件和查处25名吸毒人员的任务指标,其工作量远远超过刑侦、治安等其他警种。同时,还要承担全市禁毒宣传教育、禁毒工作指导协调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新增加的工作任务。诸如,2005年11月,国家颁布实施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公安禁毒部门增加了许多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工作任务。目前,我市有千余家生产、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而真正纳入视线管理的仅有百余家,由于没有专门机构,使得禁毒支队警力更严重不足。从2006年8月开始,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并要求各地尽快实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信息系统与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信息资源的联网,及时掌握吸毒人员的动态信息,实现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和网上跟踪。对吸毒人员实行动态管控和建立联网比对,是一项新的公安禁毒业务。作为一个拥有900多万人口的省会城市,面对日益复杂的禁毒斗争形势,现有警力显得十分紧张。而且,没有针对新增加的禁毒工作任务及时增设专门机构,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禁毒工作经费短缺,影响工作全面开展
经费问题一直是长期困扰我市禁毒工作有效推进的瓶颈问题,导致禁毒基础建设严重滞后,难以适应现实禁毒斗争的需要。虽然,每年各级财政有些投入,但是与禁毒斗争的实际需要缺口比较大。从2000年开始,市财政将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划拨10万元到市公安局帐户。2005年,全市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头一年,市财政为禁毒工作增拨了20万元经费,到2006年又恢复到原来的10万元经费,对于全市禁毒人民战争或禁毒工作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大量的禁毒宣传和禁毒基础工作受到影响,特别是每年的航测铲毒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年年需要单独报批,有时因划拨不及时而贻误了航测铲毒的最佳时机。各区、县(市)大多没有把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一些涉及种植毒品的重点县(市)的禁种铲毒经费大部分都无法落实,严重影响了有关部门禁毒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对推进我市禁毒工作的意见建议
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推动我市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吸毒人员新滋生,打造“平安哈尔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
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不断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对禁毒预防、禁毒严打、堵源截流、禁吸戒毒和禁毒严管等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禁毒委员会要强化对全市禁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对禁毒工作齐抓共管的新格局。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4]12号)的要求,层层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并将其纳入政绩考核范畴,使禁毒工作真正摆上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要加强我市各级禁毒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建设,鉴于当前我市各级禁毒委员会的现状,建议市政府加强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适当增加编制、配足配强专职人员,以此来保障《禁毒法》赋予各级禁毒委员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认真组织实施《禁毒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禁毒法》将于2008年6月1日实施。因此,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禁毒法》是今年禁毒工作的一件大事。要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的要求,把禁毒宣传教育作为解决毒品问题的治本之策,列入“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全市要继续坚持在禁毒人民战争中形成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以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为依托,组织协调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禁毒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场所、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好“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月期间的禁毒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学习《禁毒法》法律知识竞赛和组织《禁毒法》法律咨询活动,大张旗鼓的开展《禁毒法》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通过开辟《禁毒法》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全民识毒、防毒和拒毒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远离毒品,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为我市禁毒工作奠定强大的群众基础。
(三)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巩固禁毒工作成果
全市各级禁毒工作机构要从夯实禁毒基础工作的实际出发,开展对涉毒人员大排查,通过认真的摸排,准确掌握全市涉毒人员的底数和易涉毒、染毒高危人群的构成、分布情况,对外来、外出人员的贩吸毒品情况,要及时掌握吸食毒品种类、方式、活动规律和特点,建立完善档案,强化动态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共享毒情信息资源,从源头打击毒品犯罪。要强化缉毒侦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公开举报涉毒奖励措施,遏制周边地区毒品向我市的渗透。要加强精麻药品及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重视“新型毒品”的蔓延,强化对全市易涉毒场所的管理和处罚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要继续组织开展禁种铲毒行动,坚决取缔少数地区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对易涉毒场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严厉打击和查处在易涉毒场所内的吸贩毒违法犯罪,加大对吸毒行为的惩罚和治理。
(四)深化“无毒社区”建设,全面落实帮教措施
要根据创建“平安哈尔滨”建设的整体部署,应加强对社区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结构建设,把创建“无毒社区”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与安全文明小区的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目标,结合各地实际,制订行之有效的创建方案。把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分解量化,并加强督导和检查。要不断完善帮教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社会帮教措施,及时了解吸毒人员的思想动态,矫正其不良心理倾向。通过宣传已脱戒的典型,不断增强吸毒人员的戒毒自信心。兑现脱戒奖励措施,调动帮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吸毒人员家属在帮教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减少吸毒人员与外部毒品环境的接触,努力降低复吸率。要不断完善尿检制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要切实帮助吸毒人员解决生活、就业上的实际困难,使其重新融入社会,有效维护我市的平安稳定。
(五)加强禁毒队伍建设,不断增加经费投入
要强化禁毒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门机构,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禁毒队伍的正规化管理水平。加强禁毒队伍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切实发挥公安、司法机关主力军的作用,提高禁毒队伍的战斗力。要加强乡镇、街道禁毒队伍的建设,保证在宣传教育、社会帮教等工作的有效开展。要表彰禁毒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市政府要按有关法规和上级要求,将禁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改善缉毒技术装备,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和促进我市禁毒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