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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科学发展观 创新代表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09-01-15 10:42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作为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它着眼于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如何实现发展等重大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新时期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的依托和保证,通过代表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代表的参政议政、民主决策、依法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保证了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支持和推动了“一府两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谋划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市十三届人大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工作中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代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代表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相继制定并完善了代表培训、代表活动、代表联系走访、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工作激励监督和服务保障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代表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代表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代表意识、法律意识、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代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强,效果好。组织开展了代表访民日、代表视察、检查、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等,代表参政议政渠道进一步拓宽,知情权得到了切实保障;积极探索和努力实践新时期开展代表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试点开展了“区人大代表回选区挂牌履职”和“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联系点履职”活动、创办“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开展代表述职评议等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尽责搭建了平台。两年来,市人大代表共提交代表议案、建议1370件,协调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50余名哈尔滨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4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市法院庭审案件的听审工作,推荐70余名代表担任有关部门监督员,协助“一府两院”开展工作,“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期间,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共计人民币7850.51万元,支援了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代表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大代表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社会公众对代表工作的期望越来越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也对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市有各级人大代表16046名,其中,既有工人、农民、公务员、企业负责人、民主党派等方面人员,又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界人员,蕴涵了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强大人才优势和智能优势,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带头人。而从目前代表工作的实际看,这种优势大部分散发在代表所在的工作岗位上,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所起的全局性作用还不够大,代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少数代表的素质不高,部分代表的角色意识还不够强,存在着不想、不愿或不敢履职的现象,执行职务不到位,发挥作用不充分;代表开展活动的载体还不够丰富;代表履职的环境还不够优化;代表履职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代表工作的创新性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等。如何把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与代表工作实际相结合,把代表的潜能激发出来,充分发挥代表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人的作用,是当前代表工作面临的一项非常现实、非常重要的课题。结合我市代表工作实际,今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创新工作思路,在谋划代表工作中体现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代表工作法律性和程序性很强,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但同时,法律也为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留下了空间。我们要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根据代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实际,积极思考和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新方法、新途径,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中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种种障碍;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进行理论研究和探讨,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创代表工作新局面提供理论支持;要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变化,对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方法进行适当变革,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核心,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保障代表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
  二、创新培训机制,在提高代表素质上促进科学发展
  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强,要发挥代表作用,就必须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为目标,不断创新代表培训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代表整体素质,这是作好代表工作的基础性环节。在培训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三点:一是在培训安排上注重加强计划指导,针对代表任期不同制定不同的培训安排,建立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在培训方式方法上注重不断创新。采取辅导讲座、座谈讨论、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调动代表参加学习的积极性;三是在培训内容上注重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在学习必备的应知应会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结合代表履职的实际需要安排培训内容,确保学以致用,学用结合,通过学习培训帮助代表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学习意识、群众意识、履职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活动机制,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体现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要从代表工作的实际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论,立足于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开展会议期间的代表工作时,要充分发挥代表的参政议政、民主决策和依法监督的作用,引导代表做好人代会上的审议工作,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在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工作中,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时,要充分发挥代表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科学谋划活动主题,确保活动的实效性;在活动形式上应坚持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来组织,可采取各级代表单独编组、上下级混合编组或联组活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逐步建立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代表活动网络,形成资源同享、活动相融、工作共促的生动局面;要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方式方法,不断扩大和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促进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创新议案建议工作机制,在提高办理质量中贯彻科学发展观
  要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民主决策和依法监督作用,抓住代表议案建议征集、交办、督办、检查等各个环节,引导代表依法高效履职。一方面,加强对代表提写议案、建议的指导。通过培训、交流、调研、面对面指导等方法,引导代表在广泛反映民意的基础上提出议案建议,使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既从微观上反映所在选区和选举单位的要求,更从宏观上关注影响本行政区域内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既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更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议案建议办理力度,不断改进创新督办方式,定期组织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视察、检查,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办结率上,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要坚持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和表彰奖励活动,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五、创新激励监督机制,在支持和规范代表履职中贯彻科学发展观
  建立健全对代表履行职务的激励监督机制是增强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手段。要逐步克服目前普遍存在的代表履职干不干“无所谓”、“一个样”的状况,关键是建立完善代表履职的监督激励机制。由于法律对代表接受监督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近年来,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如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开展代表向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向社会公开代表信息,对不作为代表实行诫勉谈话制度,有的地方还实行了代表劝辞制度等,这些做法虽然没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只是工作中的一些探索和尝试,但也是非常有益的,对于激励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由于各地工作实际不同,把一些做法全面普及似乎还不太成熟。下步工作中可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逐步探索激励监督代表的有效形式。要坚持定期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先进代表小组、代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大力宣传代表中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积极探索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的方式方法,推广开展“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联系点履职”活动,探索实行代表履职活动通报制度,逐步研究和探讨建立代表资格终止机制的有效途径。通过规范、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个别代表履职意识淡漠、履职不作为的问题,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六、创新协调保障机制,在提高服务水平中贯彻科学发展观
  代表履行职责,既需要代表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也需要外在的保障和服务。要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逐步建立健全为代表服务的保障机制,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良好的条件。要加强代表小组建设,为代表活动提供组织保障;要坚持向代表提供履职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信息保障;要通过提供必要的时间、物质和经费保障,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物质保证;要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认真做好涉及代表的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司法保障;要建立以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主体地位的代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切实将法律规定的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落到实处,从而进一步增强代表的履职信心,提高履职热情,使代表敢于监督,乐于监督,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做好新形势下的代表作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指明了方向,科学发展观又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当前,是我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时期,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构建“三个适宜”文明城市,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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