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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09-02-02 10:42

  按照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就农村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胆实践,不断加深对农村改革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道路,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把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出发点,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农民人均年收入持续增加,粮食生产连续多年获得丰收。2007年,哈市粮食产量达到97.5亿公斤,比1978年增加64.2亿公斤,增长了1.9倍。粮食单产每亩达到385公斤,比1978年增加了189公斤,增长近一倍,哈市粮食生产能力接近百亿公斤。农村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应该说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哈尔滨作为一个大工业、大农业城市,在推进农村改革方面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城乡发展差距大,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三农”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
(一)农民收入较低,贫困人口比重较大。哈尔滨市大农业、大农村的特征十分显著。全市现有人口987万,其中,农村人口占50%多。据2007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有280万人从事低效益的劳动密集型农业生产,人均纯收入5068.6元。其中,转移性政策收入125.58元,由于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农民增加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8.1%,即410.56元。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增加了农业生产投入成本。据测算,在保持同等物质投入的情况下,基本抵消了由于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带来的政策性收入,农民实际人均纯收入在4532.46元左右,而且其中40%为实物折抵,实际农民每年可自选支配的货币收入仅为2719.48余元。我市农民收入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全市农村年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约占9%,农村贫困人口近50万人。
(二)农村经济增长不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拉大。近年来,全国的百强县均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而我市的县(市)的平均增长速度只相当于全国百强县平均增幅的40%,部分县市只有一位数增长或负增长,十个县市没有一个进入百强县。据测算,全市农村基尼系数2000年为0.38,2004年为0.4,已经接近警戒线,2006年竟高达0.43,超过警戒线。按照国际标准,城乡收入比应控制在1.6以内,而全市已经达到了2.5,这说明城乡收入比例严重失衡,且有愈来愈大趋势。
(三)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全市万亩以上灌区大部分标准较低,江河自流灌区共有拦河坝1175座,但永久性的只有117座,仅占10%,其余的都为低水平建设的条石坝,实际灌溉能力很低,防洪压力大。全市共有水土流失面积3282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41%,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农业机械老化、落后,装备水平低,保有量不足,特别是我市的收获机械化程度只有13%,在全国处于落后水平。全市自然村屯中,仍有186.5万人存在饮水困难,饮水不安全的村屯有4056个,分别占村屯和人口的43.9%和40.5%。所辖的10个县(市),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比例平均只在3%左右,远低于国家规定的8%标准。新型合作医疗只占全市的20%。一方面农民看不起病,另一方面又缺医少药,多数贫困农民都是因疾病返贫,“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就是这种情况真实写照。
(四)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乡村负债大。一些地方的党支部、村委会,组织不健全,班子涣散,没有办公地点,没有工作内容,无所作为,群众威信不高。全市绝大多数乡镇财政十分困难。据2006年末统计,全市乡镇负债累计24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1000多万元,有的乡镇负债高达3000多万元;村级负债25.2亿元,村均负债134.3万元。
三、对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就是要结合我市实际,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实现“三个跨越、三个率先”,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体制性障碍和发展失衡状态,造成了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要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明确了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方向和目标。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这是落实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针的具体部署。只有从体制改革、制度建设上着手,才能从全局、根本上突破城乡分割的体制和结构。只有在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上取得重大突破,才能给农村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我市在解决“三农”问题过程中,必须突破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思想束缚,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体制,把农村和城市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长效机制,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调整国民收入在工农业和城乡之间的分配格局,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以工业化和城市化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加快建立城乡统一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住房租购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形成城乡互补共促、共同发展的格局,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
(二)发展现代农业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途径。粮食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我市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必须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一要大力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以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动力,建设为手段,明确主导品种,培育名优品牌,打造支柱产业,加快农业区域化进程,大力发展城郊型和外向性农业。二要要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要通过立法、监督等方式,健全哈尔滨市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三要积极鼓励和推动通过合作服务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小规模农户组成专业生产联合体,采用统种分管的生产模式,实行联片种植,推进粮食优势产区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规模效益。四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业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重视采用计算机和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多媒体农业推广应用系统。五要不断深化结构调整,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种植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探索农业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有效途径,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积极发展农业农村循环经济,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三)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前提。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村城镇化。没有农业产业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就是一句空话。推动农业产业化关键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产品优质化。拓宽农产品和农民进入市场的通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经之道。市场化程度决定着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也决定着农业发展的速度。提高市场化水平,关键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农业农村经济就是特色经济,没有特色就没有市场,就没有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在现代农业生产中,我市应依托本地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技术人才优势,创造一批特色明显的种、养、加工基地,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体系建设,创办一批挂牌的、获得市场认可的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放心肉、菜基地,打造农业品牌。其次,规模生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既要引进来,还要留得住,更要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扶持企业作大做强,发挥龙头企业的加工增殖和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专业化生产、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和规模化发展的格局,建立健全企业、基地与农户合理、有效、稳定利益联接机制,保证产业链条正常运转,促进农民增收。三是集约经营。改变单个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在竞争中被动的弱势地位,关键要建立产业合作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并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不断完善有关扶持措施,加强指导和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带动能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使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成功对接,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
(四)党的领导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强大合力。一是完善农村工作体制机制。首先要完善党领导农村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标准考核干部,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其次是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内部工作体制机制。在农村党组织领导下,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与村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独断专行,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规范公开的形式和程序,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使广大农民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当家作主。在农村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和基本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原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节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引发的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人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导力量,选好带头人则更为重要。在选人用人上,要突破传统的选用模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立科学的考察评价机制,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有能力、勇于创新、农民信得过、能为农民谋利益的人进入党支部和村委会,使党支部和村委会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骨干力量。同时,要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的成长进步,解决好待遇保障等问题。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要重点解决好拉票贿选、宗教势力干扰和其他侵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问题。实践证明选好用好带头人,就能兴一方事业,富一方群众,保一方平安。道外区红光村的徐在山、尚志市长营村的张秀林等就是很好的典型。三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农民是农村改革发展的真正实践者和受益者,广大农民的素质直接决定着农村改革发展的兴衰成败。我市大多数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农村劳动力中文盲或半文盲占7.4%,小学文化程度占31.1%,中专占2%,大专以上只占0.5%。这些情况表明,培养新型农民是当前新农村建设最为迫切的要求,也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核心的内容。无论是产业发展,还是民主法制建设,都需要高素质人才做保障。当前,应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增收能力、市场经营能力和专业化生产能力,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我市的农村改革发展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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