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席长青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哈尔滨市200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200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