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机关建设 历程展馆
人代会 常委
主任会议 工作动态
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通知公告 决议决定
工作报告 调查研究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
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 ...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
栗战书在西藏调研青藏高原生 ...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 ...
用法治勾勒更有质感的民生愿 ...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中国特色 ...
旗帜鲜明讲政治 不断提高政治...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 信息页面 返回首页
履职尽责共谋城市发展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0-01-18 21:19

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营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以民主促民生,始终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09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7部;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次次指向百姓关注的热点;915件代表建议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在全市推广代表回选区履职和原选举单位建联系点挂牌履职制度……

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立法、监督、审议重大事项职责中,积极破解难题,勇于履职尽责,为把哈尔滨建设成为现代大都市的发展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

立法的坐标———同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决策紧密结合。一种精神贯穿始终:为哈尔滨的经济社会发展构筑法制屏障

“围绕中心、关注民生、维护稳定”———这一立法原则和理念渗透在每一部法规。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做好经济立法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立法,在制定新法规的同时注重修改完善现行法规,一批重要立法项目相继完成。

围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紧密结合实际,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修改并颁发了《政府绩效管理条例》,推动了责任型、服务型、法制型政府建设。围绕改善民生,共审议《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4部事关民生的法规,为民生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保证。

实践证明,一部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是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但有时一部法规的暂缓制定,更能体现出对百姓的负责。

“涉及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公共交通、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产业,一旦允许社会企业参与经营,如何确保百姓的利益不受侵害?”“市政公用事业属于公益事业,政府还应主动承担责任,加大投入。”去年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哈尔滨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草案)》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发表的观点,全都从维护群众的利益出发。经反复调研,认真讨论,最终常委会认为条件尚不具备,决定暂缓审议。

监督的定位———代表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一个信念坚不可摧: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2009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发展”无疑成为全市上下关注的问题。

金融危机对哈尔滨市经济的影响,“项目建设年”、地铁工程建设、旅游业发展……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次次直指百姓关注的热点。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

——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确定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围绕哈尔滨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食品行业生产经营和城乡环境保护等进行视察和调研,撰写了多篇调查报告,为市委和人大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依据。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哈尔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有力的监督,使法律更加威严,促政府更为勤勉。

决定的宗旨———承担风险化解压力,推动重大项目顺利进行。一个声音高亢嘹亮:让哈尔滨的各项工作驶上发展快车道

“责任我来负!”在关系到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面前,市人大常委会态度明确,声音嘹亮。

对关键性问题勇于行使决定权。在地铁建设过程中,从工作大局出发,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市地铁建设有关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推动了资金和土地等问题的解决,促进了地铁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金融部门给予巨额资金支持的实际,通过了《关于城市建设项目和信贷融资有关情况报告的决定》,并为大项目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对长远性问题主动行使决定权。针对近年来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和体育场馆等公共空间不断缩减的状况,市人大常委会听取部分人大代表的反映和想法,并进行深入调研,通过了《关于保护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的决定》,确定了50块一级保护地块不得随意开发,为哈尔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

代表工作的创新———推广履职经验,密切代表与选民联系。一个目标清晰明确: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人大代表经常出现在街道社区,听民声、察民意、为民解难。去年,许多市民对市人大代表有了新认识。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提高其履职能力、增强履职意识是人大活力最直接的体现。市人大常委会为促进代表履职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在全市推广代表回选区和原选举单位建设联系点挂牌履职制度,密切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推广建立“代表之家”,为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提供阵地;推广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有效监督;试点开展“约谈代表”,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使代表履职意识普遍增强。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2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