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2月17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叶胜军带领立法一处工作人员,赴市水务局滩涂开发管理办公室,围绕滩涂保护利用开展立法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叶胜军副主任一行听取了水务局滩涂办关于我市滩涂保护、利用情况的汇报,并就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一致认为,我市滩涂资源是发展湿地旅游的重要载体,同时在防洪安全保障、蓄洪防旱、调节泾流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对违法发包、私自开垦破坏滩涂生态环境等行为缺少相应的法规规范,难以有效制止违法侵占破坏滩涂资源的行为,为此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大对滩涂的保护力度。
叶胜军副主任指出,促进“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建设,滩涂的保护和利用是关键。条例的起草要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保证条例出台后能够好使管用,为我市湿地保护和湿地旅游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