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参加了发布会,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北京青年报记者: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旅游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旅游法》规定了哪些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措施?此外,这部法从10月1日开始施行,在此之前您觉得各地会不会掀起新一轮的景区涨价潮?
王威表示这部法律一定会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这部法专门有一章“旅游规划和促进”,就是要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持续健康发展的经济持续了30年,目前整个大环境,几个经济体都不太好,受金融危机,受世界的影响,我们国家经济现在还是在合理的区间,但是已经到了温和增长期。但是我们还是持续推进经济的发展。刚才讲到,经济发展“三架马车”,即:消费、投资、进出口,现在我们的潜力希望重点是扩大消费。现在我国有很多个世界第一,真正把产业做大做强、持续增长的产业并不是很多,但是旅游是一定要做大做强,而且要从大国变为强国,所以旅游一定要持续推进。
这个时候出台颁布《旅游法》,王威表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对经济一定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中,讲了几方面内容,一方面是规划,景区、景点的开发一定要有统筹规划,一定要打造出科学、合理、有品位的、一流的产品。现在的规划对于旅游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大家知道我国有很多名山大川,有很多非常好的旅游资源,如果没有很好的规划,往往会造成很大的损失。比如说有些地方是一流的资源、二流的开发,最终成为三流的产品,很好的资源,结果产品品位不够,也有不太好的资源,但是规划得非常好、品位非常高、质量好,最后变成很好的产品。
比如这次大地震的雅安有一个景区碧峰峡,资源一般,但是规划、设计、策划得非常好,有很好的品位。所以,规划、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规划有大规划、小规划。第二方面是投入,也明确规定设置资金,各级政府按照当地实际设置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旅游宣传,这也有明确规定。第三方面是政策,一定要研究鼓励促进旅游发展的政策,另外是在管理服务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应该讲,这部法颁布之后,一定能够对旅游业的发展有一个比较大的推动和促进。
发改委有专门的价格管理司局,但是门票涨价这件事社会发展司也进行过沟通。作为发改委主管价格这样一个部门,其实在门票价格上,我们一直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我们一直希望能够控制门票的过快增长,出发点是这样的。王威表示,门票不能够成为小集团或者个人牟取利益的工具,还是应该让大自然和我们祖先留下的美好资源能够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旅游现在已经成为我们国民和大家的生活习惯,是生活的一部分。大家到了一定的经济收入,有了休闲时间以后,旅游已经成为大众的必然选择。所以,一定要满足大家这种需求,怎样能够引导大家这种需求更好地释放,这也是政府一定要考虑的问题。但是各个景区现在涨价也确实毋庸讳言,原来发改委有过规定,三年之内不得涨价,这是一项政策,但是现在有些景区把三年不得涨价变为三年必涨价,实际上这是有违我们的初衷,我们的初衷不是这样,我们是要控制价格过快增长,三年不得涨价。现在已经到了三年不得涨价的第二年开放期,现在纷纷涨价,而且涨的幅度也比较大。从目前来看,我们还是要在贯彻落实旅游法的时候继续深入研究,怎样引导大家公平、公正,考虑百姓,考虑旅游大产业。比如有些地方做得非常好,降低门票或者不涨价或者取消门票,总的算效益不见得差。这方面我们还要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