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我委受理了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可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科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内容: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北京白癜风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专科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路17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设置人:高院长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300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病理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