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自2015年3月1日起,又有一大拨新规开始实施,涵盖了房产、财税、工商等领域。那么,它们将会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呢?
不动产需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徘徊七年多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根据《条例》,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内容应记入不动产登记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网店逾期不退货将遭罚
据国家工商总局消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办法》对网络购物等非现场购物进行了规范。根据新规,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如果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十五天后还不办理退货手续,或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将依法受到处罚。
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免遭泄露也是《办法》的亮点。《办法》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能收集、使用以及向他人泄露、出售或提供其身份证件号、收入和财产状况、消费情况等个人信息,也不能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
此外,根据《办法》,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现场说明和演示弄虚作假或引人误解,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起网名不能再“任性”
3月1日起《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微博、微信、QQ、论坛等账号将被划上9条“底线”。
中央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局长徐丰透露,现在中国账号乱象日益突出,有的假冒名人包括外国元首,如“普京”“奥巴马”,还有网名自名为“中纪委巡视组”,花样百出,愈演愈烈。
根据规定,网民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名称需遵守9条规矩,包括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内容等。如有违反,账号将被限期改正、暂停使用直至注销。
纳税人有了唯一“识别号”
国家税务局发布《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规定新修订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的唯一性,将原“税务登记代码”的表述统一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行业标准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
城镇排水许可实施新规
为了加强对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实施安全运行,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排水户未按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排水许可证将被吊销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浙江:公布低保家庭核定新标准
浙江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印发《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申请社会救助家庭,需同时符合以下六种情况: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当地同期3至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和;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等;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