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哈尔滨市城市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条例》(二)
为什么条例只有28条,立法思路是什么?
这部法规的立法思路是,立小法、立管用的法,不搞大而全,不写没用的条文。每一个写上的条款即是急需必要,又要经实打实的调研、论证,在实际中能够做得到。力图解决实际问题。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对我市一线环卫工人作业有何保障措施?
本条例第6条规定了,应当加大机械化作业设施、设备的投入,减轻一线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作业效率和安全系数。同时,从考虑环卫工人的作业安全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第19条规定了,遭遇能见度100米、或六级以上风力等严重影响作业安全的天气,应当停止车行道、桥梁上的人工保洁作业,切实维护一线环卫工人的自身安全。第20条规定了,在环卫工人作业时,一旦发生直接危及到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环卫工人可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作业单位不得因此随意降低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