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机关建设 历程展馆
人代会 常委
主任会议 工作动态
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通知公告 决议决定
工作报告 调查研究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
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 ...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
栗战书在西藏调研青藏高原生 ...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 ...
用法治勾勒更有质感的民生愿 ...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中国特色 ...
旗帜鲜明讲政治 不断提高政治...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 信息页面 返回首页
建煤炭交易中心 增加新热源项目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6-12-09 06:11

建煤炭交易中心 增加新热源项目

哈尔滨市开展一系列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今年6月1日,《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实施半年后,哈市燃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哈市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在视察中,记者了解到,哈市开展了一系列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1—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268天,同比增加47天;重度污染及以上6天,同比减少23天。今年底,哈尔滨煤炭交易(应急储备)中心一期工程将建成完工,在面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该中心能保证全市10天煤炭供应。

  建立商品煤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据统计,哈尔滨冬季大气煤烟尘占大气污染物总量的44.65%,燃煤是造成哈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联合工作组依法追加《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为正式立法项目。历时近半年时间,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条例》,哈尔滨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的城市。

  《条例》的实施,使哈市广大用煤单位及个人有了统一遵循的标准,为哈市扎实有效开展燃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许多企业和单位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今年,哈市建立了由市工信委牵头、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共31家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哈尔滨市商品煤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抓好哈市商品煤质量管理和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组织保证。

  今年全市燃煤消费总量预计3382万吨

  据介绍,哈市建立了燃煤总量新的统计体系,建立了燃煤消费总量统计档案,现已完成2015年全市燃煤消费总量基数统计工作,全市燃煤消费总量3200万吨,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燃煤消费总量为2218.26万吨,预计全年消费3382万吨。目前,哈市完成了建成区381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或并入热网的任务,新增天然气供应能力1亿立方米/年,供应能力合计达到4亿立方米/年。

  同时,哈市加快推进哈尔滨煤炭交易(应急储备)中心建设。建设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预计2016年12月份完工,场区面积为13.5万平方米,达到年周转煤炭500万吨、应急储备30万吨的仓储、加工、配送能力;二期工程计划2017年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底竣工,场区面积达到28万平方米,年周转煤炭1000万吨,应急储备100万吨。中心建成后,可有效应对因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导致城市煤炭供应中断造成的煤炭紧缺问题,能保证全市10天的煤炭供应,提高哈尔滨市应急状态下的煤炭需求保障能力。

  新热源增加13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

  在燃煤污染防治工作中,哈市还启动了新热源项目建设。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调峰热源一台116MW热水锅炉新建项目于今年4月15日复工,新增加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威立雅热电厂一台168MW热水锅炉扩建项目于今年3月20日复工,新增加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哈尔滨热电厂一台350MW热电机组于3月末复工,新增加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三个热源建设项目现均已投产,新增加供热面积合计为1300万平方米。

  哈尔滨市加速推动了低质燃煤锅炉改造升级工作,如期完成了哈药集团制药总厂、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等25台低质燃煤锅炉改用优质煤的年度改造升级任务。按照《条例》规定,今年,哈市提高燃煤锅炉环境准入门槛,在高污染燃料禁区内禁止新、改、扩建低于35蒸吨/小时或29兆瓦的燃煤锅炉;在禁燃区外禁止新、改、扩建低于10蒸吨/小时或7兆瓦的燃煤锅炉,所有申报上述项目一律停批。在严控燃煤锅炉准入的同时,加强燃煤锅炉烟气自动监控。对全市106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并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或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实现与市环保部门联网,严格了排放标准的管控。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今年,哈市制定并实施了《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红、橙、黄、蓝色一至四个等级;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19个成员单位分别制订了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在市里统一发出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各相关部门随即启动本部门的应急响应预案,根据不同等级的预警,分别组织社会各界采取企业减产、停产,学校停课,交通单双号限行,建筑工地停止施工等不同措施,极力遏制重污染天气的继续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对我市造成的影响程度。截至目前,今年哈市已启动4次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有效减轻了重污染天气对我市空气的污染程度。

  明年1月,哈市将召开由龙煤集团、哈尔滨煤炭交易(应急储备)中心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三方参加的供需双方协商会,进一步摸清底数,统筹协调解决全市企业在供暖季的实际需求。哈市将在棚户区、城中村推广使用型煤,取缔市区内市场摊区商亭冬季临时使用的燃煤取暖炉具,全部改用电、气等清洁能源。今后,哈市还将加快推进全市燃煤消费总量新统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燃煤消费总量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作者:尹明)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2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