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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人大创新监督方式为民行检察“助力”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2-07 08:53

广州市人大内司委组织的案件评查现场

8月24日,广东省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召开。作为会议的一项议程,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向大会作了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决议》提出要健全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多项内容。

本次审议是在2015年广州市人大内司委审议该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础上,经过问卷调查、组织案件评查、实地视察等前期调研程序,对广州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深化监督。广州市检察院以接受人大监督为契机,不断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问卷调查:让数据说话

“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与群众利益、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法院审理的案件量中80%到90%属于此类案件,这些案件是否实现公平正义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广州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彭孟柬认为,从人大监督的角度看,人大不监督具体司法个案,而是通过监督法律实施情况来实现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而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民事行政检察职权直接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个案监督,其监督更加深入到位。因此,人大监督民事行政诉讼领域司法工作,通过依法支持和督促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权的健康良性运行,从而实现人大监督司法的目标。

为此,广州市人大内司委先后组织了两次无记名问卷调查,通过数据分析为审议提供客观参考。

根据前期调研掌握的情况,人大内司委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各方面情况以及各项具体业务有针对性地设计题目,先后两次分别向100名检察官、100名法官、100名执业律师进行了无记名问卷调查。问卷回收率达100%。通过数据分析,可以较为直观地了解到法律职业共同体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主要集中在哪几个方面,哪些最为迫切,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在今年6月进行的第二次问卷调查中,对广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6%,比2015年的第一次问卷调查提高了10个百分点。在问卷调查中,认为广州市检察院办案质量高和较高的达72%。

座谈视察:全面了解情况

为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反映,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一线司法工作者对该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者普遍认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是法律救济的最后一道途径,对维护司法公正意义重大。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同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公诉等工作相比,仍然是检察机关的短板,社会群众特别是法律职业群体对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呼声日益强烈。

近3年来,广州市检察机关以抗诉为核心,依法开展诉讼结果监督、诉讼程序监督和执行监督等传统业务,出台《关于虚假诉讼案件法律监督的办案指引》,共办结虚假诉讼申请监督案件67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亿元;认真履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责,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推进公益诉讼等新业务,成为既具有民事公益诉讼、又具有行政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的领航者。

2016年7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树坚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工作汇报中,广州市检察院专门制作了内容翔实的专题汇报片,生动的案例、形象的画面引起了委员和代表的强烈兴趣,纷纷对打击虚假诉讼、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等工作具体情况进行追问。有些委员和代表第一次了解到检察机关民行部门还承担此类职责。他们感慨检察机关发现、打击虚假诉讼之难,认为“功夫在案外,没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的意识,很难成功查处虚假诉讼”。

案件评查:公正不容瑕疵

为增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针对性,广州市人大内司委积极创新监督工作方法,探索开展了案件评查,力图探索走出符合人大工作实际的监督司法道路。

为增强评查客观性,内司委邀请高校法律专家、基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以及执业律师等第三方力量作为专家,对案件进行独立交叉评查,独立填写案件评查表,得出评查结论。在案件评查中,内司委坚持不监督具体个案、不干涉司法机关办案的原则,通过并制定了案件评查规则,明确了评查工作规范,要求专家从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办案程序以及法律文书说理等方面来考核随机抽取的案件的办理情况。

这样的案件评查,在广州市人大对该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监督中先后开展两次,通过评查,专家查找出广州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存在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采信证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调研情况对该市检察院提出了12个方面的意见建议。

广州市检察院收到监督意见后,高度重视,逐条研究,按时报告处理的情况。比如,在加强机构建设方面,及时向广东省检察院和广州市委政法委、市编办专项申报设立公益诉讼内设机构;及时完善业务机制建设,先后出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民事行政调查核实权实施办法》《民行申请监督案件听证程序规定》等办案指引和办案制度;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改进监督薄弱环节,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媒体参与:监督透明公开

“公平正义不仅写在法律的字里行间,而且还应该写在人民群众的心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广州市检察机关义不容辞。”这句连续在广州电台播出多年的广州市检察院公益广告,在审议分组讨论现场被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主任陈绍康引用。

他说:“我坐车时经常听到这段广告,看了广州市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后,我对这句话的体会更加深刻。我认为,这是广州市检察机关向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我也真切地看到了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践行自己的承诺。”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检察院强调诉讼结果的监督,成功率越高,是否表示法院的错判率越高?就社会而言,是否影响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欧名宇回应,检察院的抗诉最终都是由法院再审改判,成功率再高也是得到法院认可的,这意味着,在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上,检察院与法院在追求司法公平公正上目标一致。事实上,每年大量的生效案件并不会到检察院来,来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案件,经过审查,符合抗诉的只占很小部分,大多数案件,检察院认为裁判正确,并在息诉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得到了当事人认可,客观上减轻了法院涉法信访压力。

这样生动的现场对话,在广州媒体关于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报道上经常可见。广州市人大内司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人大监督基本全程向媒体开放,广州多个主流媒体对人大监督工作进行了多次大篇幅报道。广州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岳向阳认为:“一方面司法工作和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两者都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宣传,可以推动形成自觉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法治氛围。”

人大的透明监督推动了民行检察的公开。近年来,《3年29件虚假诉讼获改判,广州检察机关挽回4亿元经济损失》《广州市检察院近三年抗诉345宗案件》《全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近四成来自广州》《十八甫骑楼征拆经抗诉终判违法》等一批报道推出,不仅让市民更加了解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依法维权和法治意识得到大幅度提升,同时也让“一线”民事行政检察官们对工作充满激情。

因一份检察建议修补银行漏洞,屡办虚假诉讼大案而为市民熟知的80后检察官张宇筠刚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她告诉记者,现在每办理一件案件都觉得使命重大,哪怕是一次释法说理,能做到让当事人信服司法的公正,方觉不辱使命。(来源:最高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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