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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立法保护鸭绿江口湿地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2-08 08:59

日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了《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鸭绿江口湿地有植物83科234属365种、动物518种,是东北亚地区不可多得的滨海复合型湿地,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丹东虽采取了一系列湿地保护措施,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部分地区仍存在毁湿建企、种植养殖及水环境污染等问题,而现有的“上位法”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下保护区管理建设需要。因此,这个符合鸭绿江口湿地管理建设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将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减少、遏制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

  《 人民日报 》( 2017年02月08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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